怀孕了的财务经理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大大减少,公司降低了其工资,产假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
公司从北京搬迁到沈阳了,北京公司业务量大大减少,并且和北京的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财务经理因为怀孕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因工作量减少,工作强度降低,公司给她降低了工资;但是财务经理依然把搬迁后遗留的财务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协助沈阳财务,提供咨询,提供资料等工作,直到公司取消了其财务经理的权限。之后,公司没有要求财务经理上班,每个月也按照降低后的工资发放,因为财务经理不同意,申请了仲裁,但是公司没有出庭!问题1这种情况下,产假工资怎么算?有法律依据吗?问题2现在哺乳期满了,公司要和财务经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是按照降低后的工资作为基数计算的,这样是否合理?有法律依据吗?问题3 工资降低工资是否合理?
公司环境不好,冬天没暖气,夏天有空调不让开,而我工作所在的大厅没有空调,现在我怀孕3个多月了,一直坚持上班,但是由于天气太热,工作环境也很热,无法上班,怕中暑对身体不好,想请1-2个月假,但是公司给予的答复是,不给任何工资,连保险都得自己花钱上,我觉得这样太不合法了,请问有相关的法律来约束他吗?
在怀孕期间因为身体问题不能正常上班,公司不合理的不发放产假工资应如何处理?
在怀孕期间,因为本人的身体问题,容易导致流产或早产。故此整个孕期休假在家休养。公司要求我开具整个孕期的病假证明回公司,否则当我自动离职。但医院有所规定不能开长时间的病假证明,所以我拿了我容易导致流产或早产的检查证明找了相熟的医生,叫医生一次过帮我开了多张病假证明,证明由我怀孕5月一直开到预产期。病假
我单位在沈阳,总部在北京,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是通过沈阳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缴纳的,半个月前我流产了,公司的处理办法是扣了我半个月的工资,然后易才按照社平工资的一半给我生育津贴。这样做是合理的么?我的实际工资是7000,沈阳的社平工资是3715,那样相当于我产假期间就相当于是低于实际工资的,请问律师
产假期间领了一个月工资,现在社保领取的生育津贴应该还多少给公司
我于2012年9月生产,2012年10月1日跟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在2012年9月我放产假期间给我发了9月份的工资950元,现在我要报销生育险,生育科给我计算我的生育津贴是每个月1390元来算,比我在职期间工资高。由于我已经离职,在新公司办理生育险,生育科要我去旧公司盖个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章,旧公司要我归还一
怀孕七个多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领导明确表示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住院费用单位不报销,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假结束后被调动了岗位,而且降低了工资,公司这样是不是违法的?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现在还在哺乳期,公司安排去离家较远的工作地点,安排较以前更辛苦的工作,并且降低工资。
我怀孕5个月了,原在公司经营部资料员这个岗位做,工资是基本工资850+岗位工资,现无原无故被调去另外一个公司的前台,而且还被降低工资标准,按前台工资算。这两个公司名义上是两个法人,其实是原公司的。调岗公司还发了文件给所有人看,我是没有在哪里签字的。请问他们这样是否合法?
怀孕期间,主管领导以口头形式告知原部门撤销,安排我转到另外的部门,我原来是固定工资7500每月的,换到新部门只有3500的底薪+浮动提成,这些都没有和我书面确认,就操作了,而且这个事情是去年9月份的事情了,请问我现在还能维权吗?
公司从北京搬迁到沈阳,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北京公司业务量大大减少,怀孕了的财务经理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
公司从北京搬迁到沈阳了,北京公司业务量大大减少,作为已经怀孕了的财务经理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也大大减少,公司可否降低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