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所称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想了解下“共同居住人“的描述:;"共同居住"要求"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我家有五个户口在户口本上,但是一天也没住过,算是我们的共同居住人吗?谢谢
我想问下动迁款能作为打官司的标的吗?动迁组说没签协议不能受理
我和一个亲戚(非直系亲属),共同居住在亲戚租赁的公房内。共同居住时间超过两年.因为亲戚退休后就去国外定居了,所以户口本上只有我一个人(户主)。亲戚出国后,我也居住在此。 只是期间我堂弟在北京打工,我们协商后让堂弟住在此处,我到别处居住。这事也是经过亲戚的口头同意的。 后来堂弟结婚在北京买了房子,就搬
产权登记男方名下,父母出资并从购房到现在就一直共同居住着,有可能请求法院认定这是家庭的房产吗
婚后,已离婚并把男方的个人名下房屋分割并要过户给女方的判决已生效了:现在男方父母找到当时男方从男方父母的个人帐户提出定期的10万,同一天拿到男方供楼的银行结清房款并办理产权登记男方个人名下, 男方父母拿出这10万元的取款单可作证据证明“房子当初是由男方父母出资吗”、只是为了其他原因才指明在办理房产证时要写男
各位律师好 我是知青回沪子女,2006年的时候户口签入要动迁的房屋并实际入住,2009年我自行购房后搬出不再居住了,2012年房屋动迁了,我这种情况算共同居住人么?可以享受动迁利益吗?
女儿结婚后,父母卖掉自己的原住房,用女儿的名字购买新住房,作为共同居住。产权如何认定?
女儿结婚后,父母卖掉自己的原住房,用女儿的名字购买新住房,作为共同居住。产权还算是父母的吗?如果女儿离婚,会牵涉到住房财产吗?
承租房的共同居住人如何认定?年满18周岁但未参加工作的算同住人吗?
承租房的共同居住人如何认定?年满18周岁但未参加工作的算同住人吗? 同住人或共同居住人年满18岁但未参加工作的情况有权买下承租房的产权吗?
承租人购买该房是以自己报户口为目的,又重新转卖并变更了承租人后,原承租人户口却没有迁出,目前能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吗?谢谢!
1956年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 现在居住房屋,在女方未改嫁,仍旧归女方和子女共同居住之用,但女方如找有爱人,经正式同居后,则应行迁出,该房屋交给男方和留家子女居住处理。 女方房间的眠床被帐用具等,归女方享用。但如女方出嫁,儿女眠床被帐给留家子女享用,由女方抚养子女不许把留家子女兄弟眠床被帐带走。 女方另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