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居住人认定问题!
不可以,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你不属于家庭成员,不能享有承租权。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王科峰律师 010-59626911-560
不能。需要是家庭成员才行。
不可以
不能继续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