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7年开始在物业公司做保安工作至今已有6年了,12年6月份公司才给交的社保,现在打算辞职不做了,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社保吗?,还有现在情况是物业公司撤离小区,要把我安排到其他地方工作,因为太远我不愿意去,是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公司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非深圳户口,于2010年入职一家公司,一进去就有办理社保,而且每个月都有工资里扣钱。12年10月份才想起要把社保卡办回来,于是我给了公司办卡回执照和办卡手续费,现在我都离职半年了。没有得到我的社保卡。也不知道那公司代办人给我办了没有。想请教一下懂这行的你们,我要怎样才能拿到我的社保卡?会不会以前的钱都白交
当初面试时,公司说要工作满半年才帮我们买社保的,现在我已经工作超过半年了,一直都没给我们签协议或合同的,最近我找领导说要买社保,但领导跟我说买了社保之后要在公司做满一年之后才能走,不然就要把买社保的那笔钱退还给公司,还有我想问下法律有没有规定一个月最少要放多少天假,因为我看周围店铺的那些人每个月最少
女职工产前三个月就离职,却一直说是休产假,离职跟休产假的手续都没有,现在产后要求公司出公司部分,在产假期间(即是法定产假3-4个月),她这样做合理吗?
本人于9月14日离职,正式签署离职证明是九月24日,当月已经确定离职,之后被公司告知九月份的工资交九月份的社保不仅不够还需要我本人去再将超出的部分钱给公司补出来,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条件之下把十月份的社保也交了,十月份的社保不但我需要交自己那一部分,公司给我交的那一部分也让我本人承担,想问一下这合理么?还
如果我在九月份提交辞呈的话,按正常的离职手续,我应该干满一个月才能离开,那原单位也应该给我的五险缴到我离开的那天,对不?如果原单位在我提交辞呈的那天起就断了我的五险,我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