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过两次面的人,偷了我的新手机价值6800,他一直不承认,可监控录像记录了他的盗窃过程,我已经报警,这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他会被判刑吗?
2006年7月的一天,刘某(电工,28岁)、赵某(17岁)、贺某(18岁)三人在街上闲逛,当走到一烂楼时,突然看到屋顶上有几个变压器以及大量呈圈状的电缆。三人当即决定干一把。商议后分工如下:刘某年长且干过电工,负责切割电缆及变压器,赵某最小负责在楼外望风,贺某负责接应刘某。当刘某用刀切割电缆时,由于脚踩空,从
花垣县民乐镇响水村钰沣锰业有限公司是响水村村民共同出资购买的集体股份制矿山企业。由村党支部书记麻绍鸿任企业法人代表,兼董事长;张烨任总经理,张松林任副总经理。这些人身为共产党员和公司高层领导,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侵吞股民利益,张烨挪用公司资金购买矿洞占为己有,与亲属私自开采,其年非法侵占公司股民利益
单位员工受公司股东指使盗窃公司原料变卖,获利人为指使他的公司股东,为什么行为人不能定性盗窃
该员工(无股份)与指使人(持公司51﹪股份)负责公司销售,原料采购,两者为郎舅关系,两人在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情况下已先后离开公司,﹝同时卷走公司所有资金;原始股本,流动资金,应收货款﹞在外地开办设公司,使用公司注册的商标,生产销售同类型产品。由于公司所有资金一直被该股东所掌控,该股东的行为导致公司直接处于停
某单位具有事业性收费资格,按照主管部门规定,该单位收取的费用上交后,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其上交费用的30%返还(但要按报帐制),作为该单位员工的加班费、福利奖金等,由于该单位返还数目较多,按实际报帐还有一部分报不出来,于是该单位就在每月的报帐表上多写了三个人的名字(该单位实际人数五人),指望通过这样能把多
就是开着摩托车,看到前面有人携带皮包,行走或者骑自行车。然后就飞速开车,抢走前面人的皮包。然后加速开车逃跑。这种抢夺财物的行为,是该定性为抢劫呢?还是盗窃呢?
我有一朋友公司要增资,向我借二千多万,那时只相信朋友,没有作何手续,只有给他汇的银行凭证,但现在他把帐户里的钱都取走,公司也关了,人也跑到国外马来西亚去了,我是欲哭无泪,里有还有我借另外朋友的钱,我该怎么办?是否可以报案?是否要以要求警察国际通辑?但报案后我就怕够不上刑事啦,望各位给我出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