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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定性是否合理?股民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件定性是否合理?股民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花垣县民乐镇响水村钰沣锰业有限公司是响水村村民共同出资购买的集体股份制矿山企业。由村党支部书记麻绍鸿任企业法人代表,兼董事长;张烨任总经理,张松林任副总经理。这些人身为共产党员和公司高层领导,以权谋私,中饱私囊,侵吞股民利益,张烨挪用公司资金购买矿洞占为己有,与亲属私自开采,其年非法侵占公司股民利益达2000余万元。张松林(张烨的叔叔)退股分离霸占580矿洞(属钰沣公司矿洞之一),以钰沣公司名义私自开采,自2010年至今共非法开采公司矿石达14多万吨(380元/吨),非法所得达5000余万元。致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公司损失惨重。股民们义愤填膺,多次向镇、县政府反应这种不法行为,要求依法处理,保障股民合法权益,但都没有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很多股民因此要求退股,在这种投诉无门的情况下,股民们自发60多人到磅房阻止私人矿洞非法拖矿。公司正常生产,私人矿洞照常开采,无任何的打砸行为,纯粹的阻拦私人货车(社会车辆正常通过),阻止私人非法载矿,保护集体利益,防止集体资产再遭掠夺。也希望通过此方式要求政府能及时出面解决,持续了大约20天,政府也没有出面,其中5位股民就去了省里走访,走访回来的5人被公安部以协助调查为由带走,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羁押在花垣县看守所。 让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4月18号,当地政府联合公、检、法各个部门不分事由,对那些手无寸铁参与阻止发货的股民一上来就是直接捆绑,对那些越过警戒线的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其中一股民是老党员被司法人员踢断了肋骨,至今无人问津,也没有人出面赔礼道歉。抓捕的人之中不乏有70多岁的老人,当天又给放回来了。12个人被处于行政拘留处罚。2个人被定为首要分子处于刑事拘留,至今仍羁押在看守所。我们该到哪里去申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花儿1979(湖南)
提问时间:2013-07-28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