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公司规定说马上离职及工作没交接好为由,扣50%工资合理吗,是在试用期公司还未正式转正前并提前三天提出辞职,公司也从未正式分配具体工作,同时也经公司领导同意下离职,领取工资时才被告知马上离职就要扣50%工资,申请仲裁怕证据不足无法立案,因为已经离开公司一个多月后才知道
公司已经开了离职证明,发工资时会扣吗(会说我工作没交接好,你懂的)
公司给开的离职证明有公章,有签名,有公司注册证号,有日期。 怕他下月无故扣工资怎么办?(确实有工作没交接好),他们可以私自在发工资时,扣工资吗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给合理赔偿,我是否要去做工作上的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呢?
请问,现在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又不按劳动法给予合理的赔偿,我是否应该按公司要求去做工作上的一些相关交接和离职手续的办理呢?不然公司不发我12月份正常上班的工资,到时候我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是我没有道理了吗?公司还有权来告我吗私拿公款吗,因为我手上有近三千块钱的备用金和货款。
我是一企业的地区销售主管,我主要负责工作有,店铺管理,商场洽谈,还有商场财务核对等,我在该公司工作1年零3个月,我提出离职已25天,但是由于我家中有事情,我必须提前交接工作,但是公司不同意,所以我不能进行交接工作,直接离职!我会触犯到法律吗?我在该公司有报销款1300元左右,公司有权利扣押我吗?公司给我多少
我是3月21日交接,有书面交接单子,公司让我再进一步交接,因我目前已经上班,没时间继续交接,原公司还发函限期让去单位,并以我交接工作未完成为由,扣发3月份工资。 鉴于当天交接时,已经到下班时间,我只拿到了交接单,没有拿到离职证明和办理相关手续,单位答应帮我往上走手续,如果我要是申请仲裁,会不会因为这项未
离职四十多天了,我向公司要工资。公司以工作移交不清楚为由,拒不支付。
我今年2月25日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老总也在会议上公开同意我离职,之后我把我所有工作都移交给老总说的人,之后也一直没联系我,当过去四十多天,我要工资时,老总却说我工作移交不清楚就是不给,而且说当时移交的人,现在不管这事,让我跟老总移交拒不支付我的工资,我觉得公司这是无理要求,我要不要工资公司还是不管这
我于2012年7月28日在一家小型的外贸公司从事网销的工作,于2013年1月23离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当时 面试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1700,转正待遇2500不包吃住 ,也没保险,离职后公司以没交接客户为由将最后一个月工资一直拖延到现在,我想咨询下 ,我没交接客户,公司拖延最后一个月工资合法吗?还是我不应该
5月31号在上班时经理与我协商;在前一周因产线2次用错物料造成损失要我办理离职手续,当时说好不做任何处罚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离职交接单完后又给我开罚款单我没签、过几日有以交接未清楚要扣发工资;(要我回公司处理我未理,当天办理手续时未交接只跑程序)是否合理; (这次错料也是因扩大生产新招人员太多,前期老员
我离职后公司以我工作上没有做好为由不发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个小公司做财务工作,由于家里有事我按照公司规定正常提出离职并做完了交接工作,走之前还没到公司发工资的时间,我想着到发工资时会发,所以没想那么多,刚走的第二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工作上有点小问题,我就回去看看,确实是我的工作疏忽,但我最后解决了,有过两天公司发工资了,却没有发我的,说是我工作有疏忽,
公司以自动离职为由不给发工资,这样子合理吗? 我们是做销售的。前一阵家里有点急事,就回去了,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没有工资。6000多块钱,难道就没有了吗? 这是不是他们的借口? 说自动离职,什么保险金,乱七八糟的都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公司以没交接好工作为由扣员工一半工资合理吗,当时把工作移交出去时对方也没有说有问题,经同同间离开公司并约定按月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时间到了,没有收到该有的工资,经多番询问才被告知按公司规定马上离职者要扣一半工资,另工作没交接好等理由,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吗,没有证据能投诉或申请仲裁吗,请指点,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