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本公司两名员工因打架事宜,造成一方重伤,目前公司全额垫付各项费用五万七千多,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三万八千多,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将近两万,经过事故调查与分析,致伤者,在打架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对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向当事方索偿?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劳动合同 但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定劳动合同 但因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请问如何赔偿?劳动者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用人单位该不该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用人代为施行的是项目提成制度, 劳动者未能及时追回项目款,用人单位予以辞退. 如果要支付, 应该如何支付? 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基本工资进行赔偿?还是按照实发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提成)进行赔偿?
我是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厂 工人进厂时就口头约定200元信用金 做满一年就退 他答应了 而且还做了三个月说走就走了没经同意 导致生产受到影响 请问他应承担什么责任
我于2009年进入公司,4年来公司也没给我买社保。2013年3月8日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拘留一个月。查证情节轻微释放。在拘留期间公司对我开除处罚。请问我能获得经济赔偿吗。谢谢
现我们农场连队盖集资房,连队队长单方面决定在不签署任何合同的情况下缴纳全部购房款(注:20户人家每户初步定在15万元人民币),并把购房款项打入到他私人账户!!!如不缴纳就算自动弃权,而我们已经缴纳了订房款并在农垦系统已经批示。 连队队长这样做法是否合法?本人了解现在已经缴纳了100多万人民币到他私人账户
杨某在即将下班之际,私自到酒店厨房偷吃水果,并将一些高档水果装入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杨某正打算离开时,被值班经理钱某发现。2009年5月10日,通达酒店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手册》中的《纪律处罚条例》第20条规定:“偷窃,违纪度数属于三级,按辞退处理”,向杨某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到杨某手中。
十年前县法院公开拍卖二间门面房给我。八年后,法院又查封我房产,注销我房产证,收回后返还给原房主。通过维权诉讼,2012年几级领导作了“调解协议”,同意给我另购等价房的方式赔偿(协议、收据附后供参考) 法院从07年查封我房产至2012调解为另购房赔偿,之间有5年门面房屋出租经济损失。 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向其法
我二舅在18号下班后回家途中发生车祸,现在在医院昏迷不醒,头骨骨折,肇事方有保险,可以按照第三责任人保险额进行赔偿。他在所在单位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合同,而且单位没有给买保险,请问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一些补助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给出一些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