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通过政府土地出让我公司得到一宗土地 该地块中有10亩地是原当地房产局下属房地产公司已拆迁准备开发的土地,后经政府协调将该十亩已拆迁的土地出让给我公司,2002年我公司于房产局过成协议,根据房产局提供的安置名单给于房产局十三套住宅及120万人民币作为十亩土地补偿。同年我公司根据协议履行了协议。 2009年事过七年,房产局口头通知我公司,安置过程中还有一拆迁房面积达300平方因未和房产局达成协议,七年里一直在法院起诉,七年里房产局已换过几任局长,所以在和我们达成协议时忘了这一户,为这事我们二家多次协商没有结果,我们主张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要安置可以我们提供房源 房款不能以七年前的房价,但给以优惠,数月谈没有结果,2010年房产局起诉我公司 法院判决我公司根据拆迁户01年与房产局达成协议中的房号给于安置 而我公司开发的房产根本没有该单元也没有该房号。2010年6月法院下发执行通知书 因为没有该房号也没法执行,数日前冻结我公司银行帐户 请问这样判决与这起执行正确吗
因政府拆迁征用场地时,对我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征用,政府安排的安置房归谁所有。另外我的父亲与今年2月份去世,5月份拆迁,拆迁工作人员在没有得到我母亲的同意下,安排我的大姐以新户主的名义签名将已安置的新房纳为已有,我的母亲强力要求自己一人单过生活,同时要求对现安置房为4套,其中一套产权归我母亲所有,另外田地
您好,我家是黑龙江的,是农户,我家在国道旁北面是客运站,市政府要占房建公园,给我家楼是一平方米给八分,这样我家连基本的住房都没有了,请问这样的补偿合理吗?
国家二级残废军人,房屋拆迁时,是否有安置费一类的国家补贴政策?
我爷爷的房屋要拆迁,但他在当兵时负伤了,江苏扬子晚报上有这么一则类似于残疾军人房屋拆迁时有优惠政策这样的一篇文章,请问江苏地区有对残废军人这样的优惠政策吗?
本人一套拆迁安置房,经房屋中介公司卖于他人,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支付定金8万,拿房钥匙后付20万,办理房屋产权证后再支付42万的余款(但并未规定必须在转让手续办完后支付),如果一方违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30万,合同中没有限定转让年限。 现在规定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才可以过户,买方以5年后
由于动迁两年多了没能回迁,家人还在租房住,可是搬家把拆迁安置协议弄没了怎么也没找到,我应该怎么补办? 好补办吗?我需要哪那些资料,只有当时签证的本人和身份证可以吗?
拆迁安置不公,连基本保障都没有了 拆迁时村里说按来村年限卡,你说这合法么,我家来了20多年了,就差几个月,你看他们违法么,还有请律师再花多少钱
我是南宁横县六景工业区良圻社区村民,因南宁电厂征地动工,我村部份28户村民房屋被拆迁、、、;这个月我们已经分到安置房并办有给“国土使用证”, 请问律师政府是否要办理“房产证”给我们(或我们能否办“房产证”),但听个别镇政府人员说我们是农村拆迁出来的(集中安置到社区街道),没有房产证。 但我想既然
甲方:YY 乙方:XX 甲方将坐落于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境内黄元小区S号楼H室100平方米地下室13平方米期房出售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该处房屋连同地下室(未装潢)出售给乙方,经协商此房定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现乙方暂付订金五万元给甲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