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拆迁安置房转让
拆迁安置房转让 本人一套拆迁安置房,经房屋中介公司卖于他人,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支付定金8万,拿房钥匙后付20万,办理房屋产权证后再支付42万的余款(但并未规定必须在转让手续办完后支付),如果一方违约则支付对方违约金30万,合同中没有限定转让年限。
现在规定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5年后才可以过户,买方以5年后过户时间太长为由提出退房,并且说相关条例规定房屋转让不能在1年内过户可以撤销买卖合同并退还定金。请问买方的退房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same(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0-09-07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