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已签协议未签合同,买方出尔反尔,我可以解除合同吗?不卖算我违约吗
卖房已签三方协议,约定签合同日(8.30)也是付首付日,签协议者A不在场,我签合同时发现买房人名字换成原协议签订方的儿子B,(之前中介和买方没人告诉我是要跟B签合同)我当时拒签,中介说是A二套房且信用严重不良(18次逾期),他们已经为B申请好贷款,我可以先去银行签约。我觉得严重的不安全感。一小时后,我离开。后来短信联系中介, 仍然坚持我与B签合同。9月三日A电话说要和我继续交易。合同中原来写8.30付首付,其余款申请商业贷款(无论任何原因)不予批贷,取件当日现金结清。现在我不想继续交易,想问,如何尽量保障我的权益? 首先,7月25日中介、买卖双方夫妻五人在场(B不在也没委托书)签协议,A交定金一万。我也写了收据。 其次,协议中写好8.30前A付首付。可当天A不在签合同地,后说他在银行等我们; 第三,协议中写了只要签了协议,中介费由违约方支付; 第四,若因一方原因七日内为签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现有问题: 1、 我其实担心交易风险,不想卖房了。如何做不算我违约。我可以退回定金,但不想付违约金。 2、 对方是否已经违约在先,他有同意自己交易,是否他就不算违约了。 3、 买方不通过银行贷款这样算不算合同变更? 4、 能否说买方与中介串通,隐瞒买方信用情况,合同签约人换人的情况,损害我的权益呢?从而,说合同无效呢? 5、 如果真是我违约,我不想支付全额中介费,只想付一半,可以吗?8月中旬,有评估师评估,我也要付评估费吗? 望各位大侠棒棒忙!!!
因卖房提前中止合同,并付违约金强制解除合同,是房东的权利吗?
我知道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但是不知道如何解读 我租房,合同规定房东违约支付1月租金做违约金 现在,在租期内房东已卖房并通知我,让我提前搬走并按合同支付给我违约金, 但是我不想搬也不想要违约金可以继续住吗,房东有权利一定要付给我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吗
签完劳动合同后签的人才管理协议书中的违约金要交吗?如果必须交的话,可以少交吗?
09年10月刚刚签了某国企。签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规定违约金的问题。但是过了一天又签了一份协议书。协议规定:本协议期限为无固定期,即自签订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 因特殊原因解除本协议,要求借出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掌握甲方秘密和核心技术的,提出申请解除本协议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
租房定金协议未解除房东能与他人签定租赁合同吗?房东违约要赔偿多少?
我在杭州租了100多平方的商铺,可以经营餐饮,并和房东签订了定金协议,付了1万定金,约好时间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可是房东因商铺存在缺陷不能经营餐饮为由,单方面违约。在赔偿问题上出现分歧(我已经购买经营设备),这期间房东又把房租给别人,快要签合同了。我该怎么办,急!请各位大律师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违约金是按《劳动合同法》还是按《培训协议》?
我2007年3月1日与原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后于2008年9月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进行为期10个月的脱产培训,协议内容主要是培训完了要回公司服务2年,如果违约要赔偿培训费和培训期间的工资。2009年7月培训完我就辞职,可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金额。我跟公司提出只赔偿培训费,不赔偿工资,公司
已签订劳动合同和服务协议,可以在不交违约金的情况下终止合同吗?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在上班的第三个月,公司以培训为由,让本人去外地工作一个月,并且在到了外地后让签了一份两年的服务协议,后又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合同规定每月25日支付劳动报酬,但实际却是每月都拖延10天左右才能发下工资,且劳动合同总共2份,都由公司保管,我想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是不想支付违约金(培训费
我是6月22号跟房东签了到12月21号为期半年的房屋租凭合同,现在才住一个月房东就把房子买出去了,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写的“租凭期内,甲、乙双方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如甲方违约,应赔偿乙方所交的按金给乙方,我们交的按金是2400元,并且还交了下月的租金,现在房东愿意赔2400元,但她说要我们一天之内就搬走,并且也没有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岗位变动,是否可以按公司违约解除合同并索赔?
我在一家外企服务4年,本属总经理直接领导,近期被调入其它部门,职务名称不变,工资不变,但直接领导变更成部门经理,从属关系变成部门职员。请问算不算是违约,是否可以申请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 谢谢解答。 谢谢解答,但是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也没有什么变化。是不是算不上违约?即使从管理层级上下降了一、二个层次也
我签的租赁合同上写着,如果乙方有连续2个月不交水电,物业费的,算乙方违约。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我想确定下,2个月是以什么开始日算的?合同我们是5月27日签定的,但是从6月7日才开始算起始入住日。本来合同上写是:6月1日开始入住,开始算起租的;但一些原因租客后要求6月7日开始算。所以在合同上加写了一句:双方同
(双方同意依《经销协议书》相关之规定解除双方签定的《经销协议书》,具体事项如下:) 这种命题成立不???? 补充:在新协议的最后一条还注明 此协议签字之日起原《经销协议书》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