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某,男,16周岁(1991年10月2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琚某与他人经事先商量,到太仓市新雅鹿公司职工宿舍叫了18个河南老乡到琚等人暂住处,对18个人说"你们过来都是给我面子,把我当朋友,我也会把你们当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现在我一批裤子,你们给我一个面子,每人买一条,每条100元".琚某宾后说"以后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们,由我们出面摆平","你们过来是给我面子,你们在这里常常被安徽人欺负,以后你们有事情就找我们帮忙".后给每人发了一条裤,并说待你们发工资再付钱,7月初18个人付给三名犯罪嫌疑人1500元,因三人离开新雅鹿公司未收到款. 具体分析
琚某,男,16周岁(1991年10月2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琚某与他人经事先商量,到太仓市新雅鹿公司职工宿舍叫了18个河南老乡到琚等人暂住处,对18个人说"你们过来都是给我面子,把我当朋友,我也会把你们当朋友,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现在我一批裤子,你们给我一个面子,每人买一条,每条100元".琚某宾后说"
你好!我是一名家电企业销售人员,前期由于工作需要需对客户提交一份费用确认的协议函,此笔费用在我公司已申请预算并取得同意,但由于我单位财务对于公章审核要求严格且流程复杂,一时无法盖出公章,当时客户又催的很急,为贪图方便,便私盖(假章)一个公章并把函交给客户,但被对方财务人员看出,请问我这种行为是否构成
我被我前任女友搞的和现在的女友分手了,我非常的恨她于是就把我所掌握的关于她的不轨行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给了她的十五个好友,其中有些事已无从考证,但是五天后我由于害怕承担后果重新写了一封信加以澄清并对上封信加以否认且对她进行了道歉,请问我这种行为构成了诽谤或者侮辱吗? 她现在扬言要告我,我也很恼怒,麻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我在工厂工作,这里的技术很简单,一学就会!我想辞职离开这里,自己生产厂子的东西,这犯法么?什么罪? 再就是我签了保密合同(并没有支付我保密费用),里面说是两年的。 在这两年内我去同样工作的厂子里上班犯法么?什么罪?什么后果?要是两年后去工作呢?有什么后果?请专家详细说下,谢谢!非常感谢!!!很急!!!
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要负刑事责任罪吗?
用刷卡方式与煤矿财政人员进行货款结算,当时交易双方都认为合理,交易成功,煤矿出示手续,给予拉货车辆放行,事后煤矿电话联系说由于工作人员大意导致结算货款金额数目出错,应收24.132万元实收2.4132万元要求我及时返还其余货款,我认为和煤矿当时交易合法,合理,得到煤矿的认可才给予货物放行,我没有少付货款数目的预
今年四月我村张某在我家介绍下使用了我们乡镇出产的水泥用于建渠道,后因施工和水泥质量问题引起渠道倒塌,然张某在不分青红皂白的情况下问我家讨要5000元损失费,但我方不认为责任在我们,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张某带人把我家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强行开走,在此我想请问下,张某是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次事故我方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