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2月2日生的宝宝,产假是从2013年2月2日开始,到6月10,总共128天!公司给我上有生育险。我交完材料,报销回来之后,公司以每月发给我2200元工资后,报销的金额低于每个月给我发的工资,就不发给我生育津贴了。这种情况合理吗?我还想这公司继续工作,怎么样做才能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维护我的权利呢?
女职工非法二胎未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产假是否应当发放全额工资?
公司已经为女职工上保险; 女职工因为非法二胎未能做生育登记,公司不能报销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休产假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我是老师,产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但是生育津贴没有给我,理由是:产假期间工资总额超过生育津贴,工资发放,津贴不发放;工资总额少于生育津贴,工资发放后,津贴-工资的余额产后补齐。法律是不是这样规定的?
本人劳动合同写的工资3200,公司缴纳生育保险的基数少,报销后生育津贴每个月1900,产假期间单位未发工资,是否应由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少于工资的这部分差额给我?
你好!我之前在深圳宝安区的一家公司上班,我要辞职公司不批,之后主管我们的派遣公司说我只要在25号之前走就可以拿得到工资,因为这公司是上月26号到本月的25为一个工资结算周期,我于8月27号办理了自离手续,现在却被告知没有工资。现在我手上只有工资卡,社保卡,请问要是去劳动局告的话,我该怎么告?怎么样才能拿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