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8月29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但是房屋租赁日期从下10月1日开始算起到下年10月1日整一年,但我在签订合同当日因为特殊原因不想租了,我想问一下我的合同生效了吗?违约责任说是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即为违约。我想咨询一下我算违约吗?如果违约应如何赔偿?(合同没写明怎样赔付)
一个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由于承租人违约拖欠半年租金,加上法院流程一共拖欠了1年了。法院判决是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及办理。现在到执行庭这里,执行庭以对方要上诉为由不执行(前提是本案的上诉期已经过了,要起诉也是另外的案子了),想知道执行程序有没有问题。如何请求法院执行? 对方公司账户已经冻结,但是已经没有钱了
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前,乙方表示继续租用门市,甲方以每年递增200元/月的价钱将门市无条件租给乙方,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租金交付甲方。 ——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合同到期我可以不以递增那个条款不。
现在我有一个合同里具体的问题想仔细咨询下,合同到期后,房东以种种理由拒不返还押金。别的我都知道是他无赖,但有一条不知我这边是否有违约。合同规定,居住人数为两人,最多不超过两人,房子是因我怀孕在单位附近租的,租期为5个月,从3月25日到8月24日,开始是我和老公两个人住,从6月下旬起我妈妈过来和我住,我老公就
合同内容如下 收条 今收到某某某租赁本店坐落于某地,定金一万元整,必须提前3个月付清押金,时间定为2013年8月30号止付清剩余押金,如逾期作废,不予退还定金,诺甲方违约应双倍退还乙方定金 共计两万元整。 甲方人:某某 乙方:某某 2012年4月12日 因我们自己的原因忘记了交付剩余押金,现在乙
我(乙方)与房主(甲方)签订了一份一年租房合同(2013年5月到2014年5月),3个月后我在网上发布出兑信息,在和另一方(丙方)租房人签订合同前已告知房主,而且租房合同是房主直接和丙方签订的合同,由于当时疏忽大意,房东直接在我和他之前签订的合同上进行涂改,将院乙方签名更改为现在的丙方姓名(房东涂改,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