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公司不交保险,也不签订合同,试用期怀孕了,生育险能报销吗
我今年6月3号入得职,公司试用期说一到三个月,现在都第四个月了,公司也没有说要帮我转正,也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答应的是要交五险一金的,但是没有书面文件,我现在可能怀孕了,我想知道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我的生育险能报销吗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我上个月17日进了一家公司,公司和我签定了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2个月,但合同只有一份,公司没有给我,还说保险要等过了试用期才给我交,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和公司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三年,无试用期,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一年,却有两个月的试用期,这合法吗?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是因为公司更改了公司名称和法人,所以才签订了第二次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的合同,已工作了6个多月了.
试用期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至今有4个半月,公司说要减员把我辞退,叫我3天内把工作交接给别人,请问 我都可以获取哪些权益,怎么去维权 我能提出辞职吗?邮箱toobbo@163.com
2009年12月20日进入公司,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工资八百。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是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试用期第二月工资转正为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三个月后其他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金,除我没签和没有为我缴纳保险金,可能因为我怀孕的原因(自我猜测),现在
请问:在厂里面试合格后,厂说试用三个月,还不签订合同,说好三个月后涨工资,买保险,但都被回绝(工资保险),三个月后我们要求厂履行事先说的涨工资最低(1200-1500,保险三险,都被回绝了,于是我们就要求离厂,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得知违法。我们便停止了离职手续办理。请问律师这样的厂属于违法吗?我们怎么维权自己,
你好,我和这个公司签定试用期合同设定为1个月.今年7月11日工作,到8月25日生病请假休息,到9月15日知道自己是怀孕了,就向公司提供怀孕证明以及准生证及医生开据的保胎病假条. 公司也认可了,可到10月25日公司要求辞退我,说不认可病假条,他们这样还能辞退我吗?
我是在2012年2月16日进入公司的,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跟我说试用期是3个月,转正再签合同,试用期间表现好的话可以提前转正。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我和人事提出了要4月份转正,人事业同意了,而且让我写了一份转正申请,但是4月的时候因身体不适请了几天病假,后来人事告知说病假请太多要延迟转正,说
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只给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违反劳动法规定吗?是否合法呢?
比如一家公司要对一个新员工,试用三个月,就给他签订一个《试用期劳动合同》三个月之后转正,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这合法吗?
怀孕七个多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领导明确表示产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住院费用单位不报销,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试用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不交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或赔偿
山东济南。毕业后来到公司,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2011年2月-2012年2月,试用期合同有一条: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也没用签订正式合同,公司不交保险,而今2013年5月。 1.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补交时间段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赔偿. 2.试用期一年是否违法?是否可以提出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