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三学生,在一家旅游公司实习,签订三个月的实习合同,现在只有两个月时间。公司借口效益不好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并不予以补偿。这样他们合法么?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你好!我是在2006年2月份进入原用人单位的,在2007年7月公司有另注册成立一个新公司,后直接合并到新公司继续工作,但是直到2008年10月份才开始签一年期的合同,一年期合同满后接着续签2年的合同,即第二次续签的是在2009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19日止,但是第二次续签的劳动合同只是在原合同的文本上加签的,也就是说这三
一朋友入职XXX公司13年与2009年12月31日同签订无固定合同,日前公司通知其上班时间睡觉,发一份劳动合同解聘书既日生效称其严重违反了公司制度。工作中没有造成任何经济和人员损失伤害何为严重?不知是否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我签订的合同时间是2010.4.26-2012.4.26。 今天人事告诉我,不是因为能力或是其他问题,公司把我的职务分到不同部门了,原本就职的岗位空出来了,所以提出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给30天的时间,一个半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公司人事调整需要裁员,我是10年3月入职的,11年3月签了3年合同,12年5月20日口头通知我离职,赔偿金公司是按照:10年算一个月,11年算一个月,12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11年3月-12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4500元/月+津贴800元/月+奖金60000元/年),因
处于无固定期合同期内,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何进行仲裁赔付?赔偿金怎么计算?
本人在公司已经工作11年11个月,由于本月在没有事先通知我的情况下,工资被无故扣除500元,于是当厂长理论,理论期间未发生任何肢体冲突,隔日,公司即单方面以我打厂长一事为由解除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赔偿,请问我该怎么提出赔偿?
本人在欧洲公司,跟上海外服签的合同,正常2年签一次,今年年初签的第3次合同(含1年的派遣证),现若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因本人业绩优良,无重大事故在工作中,如下问题需解答,不胜感激! 1)公司是否有权利解除合同,本人是否可以不接受,应该如何处理? 2)若公司仍要解除合同只赔付 N+1,本人是否可以要求更多赔付?
我们与公司的南京店签的合同,后调到隶属于中国总部的商品部工作,虽然只是楼上楼下的工作地点变动,但是工作性质发生了改变,公司也调发了“辞令”,由此从南京店变为商品部工作人员。但,现在由于南京店即将关店,涉及赔偿问题,总部说我们属于南京店而非属于中国总部,请问,这个辞令在整个事情中具有法律效益吗?如果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