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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期未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期未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 公司人事调整需要裁员,我是10年3月入职的,11年3月签了3年合同,12年5月20日口头通知我离职,赔偿金公司是按照:10年算一个月,11年算一个月,12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11年3月-12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4500元/月+津贴800元/月+奖金60000元/年),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12年1-5月年度奖金我只拿基本工资?请问大家公司这样计算补偿金合理吗?另外1-5月的奖金能否计算入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58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6-03 21: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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