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0年8月26日收到公司将于2010年9月26日解除合同的通知,可是公司在合同书上的终止日期改为2010年8月31日,让我们签字,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在公司做了二年.公司已经答应给二个月补偿金.并且已经提前30天通知我了.在这期间我还要在公司继续工作.像这种情况N+1 就只给N 不用给+1的补偿金了吗?? 再问下.补偿金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 实开工资是1000元(扣完保险后)个人交保险100元.公司交300元.补偿金应该怎么算呢??
韩国人钻法律孔子我现在是怀孕期妇女公司提前跟我解除合同如何维权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2年半了,这家公司是属于韩国天安市驻文登的一个商品展示馆,从2003年9月28日天安市商品展示馆正式开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进行过工商注册,我是07年5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的,进入该展示馆后我签了两次雇佣合同,第一次合同是07年5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跟当时的韩国人金姓馆长签订,后来金姓馆长回韩国,
韩国人钻法律孔子我现在是怀孕期妇女公司提前跟我解除合同如何维权劳动仲裁不受理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2年半了,这家公司是属于韩国天安市驻文登的一个商品展示馆,从2003年9月28日天安市商品展示馆正式开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进行过工商注册,我是07年5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的,进入该展示馆后我签了两次雇佣合同,第一次合同是07年5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跟当时的韩国人金姓馆长签订,后来金姓馆长回韩国,
自2001至今任职深圳某家服装公司的销售员,工作地点一直在广州市某商场分店,现由于广州分店要撤场又不能在广州另安排工作,公司现口头说解散广州分店所有员工,签订的合同期是到2011年12月,而且合同签订工作地点是广州市,公司现不肯为广州员工支付赔偿金,又不在广州安排工作,请问我们应该怎样才能追讨应有的所得?谢谢! 补充:
我是2008年4月22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我在09年3月份的时候公司有发文因工作表现出色,调整部门从采购一部调至采购二部,职位不变,公司从09年9月份开始制定绩效考核,在11月份考核分数时我发现不合理不公开,在拒绝绩效考核表上签暑确认,公司强制执行,而且公司在考核时具体考核分数也未公开,昨
我在一家商场上班,在一个月前跟上级领导口头预定请假时间,而到年前商场业务忙,公司又不答应了,我要求办理离职,公司又要求一个月后离职,我该怎么办?家里急事不能等一个月。
我是2004年6月21日进入公司的,到2008年9月18日间,只断断续续签过劳务协议,期间没有年假,没有上任何保险。从2008年9月19日签了劳动合同,有两个月的试用期,就是保险从11月才开始上,2009年有一天的年假,2010年有5天的年假。在2010年2月26日,公司的人事总监通过集体开会的形式(没有正式的书面通知),通告我所在部门
我是九八年进公司的,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无固定期,去年我生病,公司给了一年的医疗期,今年到期,公司先是劝我提出解除合同,我没答应。后来公司又要强制性给我解除合同,这种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去做。
律师您好 我5月21收到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将于5月31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第四十条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我的规定。请问我是否申请公司违法解约。并且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要求公司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