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私企的人事部文员,从2012年10月进入公司,当时一直未有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会保险,在2013年4月底公司开始草拟了劳动合同,但工资栏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差太远,也低于最低保障,所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跟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未买社保的赔偿吗?会不会因为我是人事部的不予支持?
我从河南来浙江打工,在生产“胶粘”的工厂上班。原材料里含有树脂胶甲醛,气味太重在厂里工作4年多厂方一次都没体检过,前一个月在岗位生病,到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癌中后期,厂方现在不管,现在还需要化疗家里又没钱,厂方说与他们没关系,我现在劳务关系还没解除,厂方让我走职业病检测,那是个漫长过程。妈妈是残疾人爸爸
离职后 原公司到处诋毁名誉 说不能从事相同职业,影响公司利益,还提出说以前报销做假虚报,报销按照市场价有票实报 而且已签字确认,存在违法吗,还有就是说在职期间,电脑里有给别人的设计资料,难道电脑有除公司以外的资料属违法吗,他现在到处诬陷说忘恩负义,说道德败坏,要起诉,请问离职就不能从事相同工作嘛,报销
我2003年经朋友介绍来深圳一家股份制企业上班至今已十多年,公司至今都没有给我买过社保,碍于面子我也没有争要过,现在我工资也一直拖欠不能按时发放,我想辞工,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赔赏。如有补赏,标准是什么。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我现在已六十二岁了
私人从承建单位承包单人工只说是按定额走但没说是按哪版定额也没签合同第一次发工程进度款但是进度款连工人工资也不够发不知道该杂办自己又投入挺大不知道 是继续做呢还是停止呢 为此工人还对本人进行非法拘禁长达4天 公司总经理说是他不认识工人也不管和他没关系
我2003年经朋友介绍来深圳一家股份制企业上班至今已十多年,公司至今都没有给我签过合同和买过社保,碍于面子我也没有争要过,现在我工资也一直拖欠不能按时发放,我想辞工,现在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赔赏。如有补赏,标准是什么。都有哪些法律依据。我现在已六十二岁了已到了退休年龄还能要求赔偿吗?
我在中石化工作,与国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两年,后被派往外海项目,干满一年后提出辞职,项目领导签字同意后回国,但回国后告知我要自己承担机票费,请问是否合理。 还有在海外项目上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没有加班费,每个月休息一天。
就是一老板雇佣我爸做事顺带用我爸的摩托车帮他拉货,他没付我爸运费只付了油费…然后货物按老板的指示装多了…然后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了…撞人了…医药费老板要赔付嘛…那个老板有责任嘛…责任是多少…我爸不是故意搞的事故…是意外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