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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 我是一家私企的人事部文员,从2012年10月进入公司,当时一直未有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会保险,在2013年4月底公司开始草拟了劳动合同,但工资栏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差太远,也低于最低保障,所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跟公司解除劳务关系,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未买社保的赔偿吗?会不会因为我是人事部的不予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信子的味道(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3-08-2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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