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本人在一家国内知名饮料企业做销售代表,2008年1月2日签订合同入职,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另一销售代表早会中发生口角,然后发生肢体冲突,后被拉开,晚上此人纠集另外几个流氓将本人砍伤,住院一个月,后法医鉴定书定为轻伤,要求休息85天,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然而公司却在2月28日下达解除劳动合同书及处罚通知:扣发本人2009年的年终双薪和分红5000元,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医保也没给发放,(后来公司偷偷将年终双薪发了),本人打算劳动仲裁,要求 :1.发还本人分红5000元。2,办理住房公积金及社保医保的结转给付。3.违反医疗期规定,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这样要求能得到劳动仲裁的支持么?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刚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也注明了试用期是3个月,开始是因为我个人原因社保在流动窗口公司交不了,后来我把相关的手续都办理完毕之后,又过了3个月公司依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在这三个月当中我向有关负责任提醒了3次(有人证),现在由于公司内部变动我不想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之前派遣我们去外地培训,还签了分文件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单方面增加劳动合同解除期限的问题。 因为个人原因,想在30天内办理离职手续,但是部门经理说他要将劳动解除期限增加到3个月,而且离职日期由他来拟定, 1.请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增加劳动解除期限,并限制员工离职日期? 2.如果我在30天内提交的是非书面的离职申请(比如说是邮件),
06年1月进的公司,之前都是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09年1月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到11年1月到期.. 现在公司通知说我们的职位要整合到二线城市去,于7月底邮件通知说要在8/31号解除合同...并支付5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没? 之前公司在07年有给解除合同的同事赔偿工作的年限的工资,再额外赔偿了3个月的工资.... 不知道我是
律师,您好! 有一问题想请人帮忙:我在一公司任职快两年,之后辞职,事隔一年后再次入职到该公司,并签定劳动合同,现因公司内部组织变革,公司方面要停止我现有的劳动合同,公司方面该如何补偿或赔偿,应该补偿或赔偿我共几个月工资.在线等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只在该公司任职不到两个月.且此两个月合同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不肯出具书面解除合同的证明,又不允许该员工上班,用人单位采取的是拖字决,只口头说要解雇该员工,但该用人单位既不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也不一次结清所欠工资,更不允许该员工上班,该员工该怎么办?
我1995年起在湛江市A公司工作,于2010年7月30日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给我买社会保险是从2008年6月起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司是从2010年6月起给我缴交的,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之前的住房公积金。公司给我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只填写了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起止时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7月份进厂,其中01-03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保险,之后是签的,2010年9月底我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请问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司应该给予我怎样的经济赔偿? 如果我只能拿到3个月的经济补偿的话,那我与08年1月1日后进厂的员工有什么两样,这样子陪的话,我太亏了。难道我
我在某公司工作长达7年,从2003年9月份入职,每年年初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今年公司被并购,我签的合同是到今年年底,9份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给我调到外地工作,我可以要求不去外地,提出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怎么计算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9年多,01年进公司的,其中01-03年公司没给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交保险,接下来03-10年7年时间跟我签了8次合同,其中还有签半年的,10年9月底我的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了,我还有不到一年时间就要到10年工龄了,我感觉挺冤的,我想请问一下我应该有怎样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