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2-50,最低注册资金以生产经营为主的50万元,以商品批发的50万元,商品零售30万元.新规定一是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二是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三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欠 条 自2007至2008年6月,曾霞向刘琳霞累计借款叁万壹仟柒佰元整。经过商议曾霞于2009年10月之前给刘林霞还清所有欠款,并将曾霞位于伊宁市温州商贸城一楼二十二号店铺的所有相关手续及合同交于刘林霞做为抵押。若2009年10月之前,曾霞未将所有欠款还给刘林霞,则用伊宁市温州商贸城一楼二十二号店铺作为债务抵押,
和原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已经胜诉,现在公司不服判决,进行上诉,公司称公司在一年后劳动者还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才终止劳动关系,请问这个说法是否会受到支持?公司理由是为了规避无限期合同的风险才终止劳动关系,请各位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公司只有在职人员的证言证
法院判决我有16/1的产权、是我前夫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屋、私房产权、今年动迁、但是动迁组给前夫三室一厅(前夫又婚引进二人又生一小孩、共四人、外加补偿款、我要求安置我的房子动迁组说我没有权力、现在动迁组又要求我从安置款中拿出四万补贴前夫拿房子的差额补贴、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借房住、安置款总共
两个公务员为他人担保,借款人偿还一部分钱后就跑了,银行找担保人协调,协调不成就起诉到法院,起诉书是起诉借款人的,要求两个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是连带责任合同)。对这样的有几种说法:一、两个担保人谁有钱就找谁;二、又有人说既然是连带责任,而且银行将两个担保人都起诉了,那就是各负担50%。这两种说法哪个正
我病休结束后回单位报到,单位说现在没有岗了,让我写个辞职报告吧,我说那好吧,也没有办书面辞职合同,后就在家没有去单位,2个星期后,我去单位找领导,说我这2星期是旷工,请问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请大师指点!谢谢!
婚前买房,按揭,至今仍在交按揭。 咨询一个律师他提供一个方案:可信吗? 按揭房,由于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需等到交完按揭后才能进行分割。
我得房子是在父亲原房基地的基础上载院内盖的,父母离婚时将后盖的房子赠与我,现因农村集体改造要拆迁父亲却说房子是我得房基地是他的,后经法院判决把房子判给了我但并未对房基地进行判决,集体土地的房子有房就有房基地的说法正确吗?
问题是--我要立代代书遗嘱,其中一个见证人是我舅舅,即我母亲的弟弟,我母亲在我没立遗嘱前死去多年,舅舅还能做我的遗嘱见证人吗?另一见证人是我妹妹的儿子。遗产我要给儿子! 我觉得这个很有道理---按法律的规定的,我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管第一第二,反正是继承人)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