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急!!!
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急!!! 两个公务员为他人担保,借款人偿还一部分钱后就跑了,银行找担保人协调,协调不成就起诉到法院,起诉书是起诉借款人的,要求两个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合同是连带责任合同)。对这样的有几种说法:一、两个担保人谁有钱就找谁;二、又有人说既然是连带责任,而且银行将两个担保人都起诉了,那就是各负担50%。这两种说法哪个正确或是有法律依据??法院常理下会如何判决???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ffhlf(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09-08-2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