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上的一些观点不同,总经理找了个工作上的问题,要扣我2500元,我知道要扣这么多后表示不接受,准备向劳动局反映,总经理一看这样扣有风险,就又编制了个其他理由比如报表不真实,没有我认可的情况下,降低了我的工资级别还扣2500元,请问公司这么做违法吗?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我是一个教师, 05年在本单位评上了高级职称, 工资发放了几个月后单位说要搞改革实行评聘分开的制度, 先把我的工资降到中级。 后来由于客观原因单位一直没有搞这个改革, 我问过多次, 回答说:快了, 之后单位又连续的换了三次主管一把手, 直至今日还没有改革完, 将近四年了, 我的工资就一直按中级开 , 这合理合法吗
本人在本公司工作1年多时间。 最开始的是民营企业,进公司开始就是固定每月3000元工资,不签合同不买保险。 去年6月 本公司由其他公司收购。 从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并购买了保险。 合同上的工资还是3000元。 现在因为行业不景气。 公司业务不行。 公司要降低工资到每月1500-2000元 虽然有提成了 但是以现在公司的业务。
调动岗位后,不通知本人,就降低原工龄工资,公司理由说按公司条系,合法吗?
本人原岗位行政助理,享受每年100元的工龄工资,2年后加薪调入人事部,继续拿了3年每月100元的工龄工资,现在公司说,工资条系里写:行政助理:100元每月,人事助理:50元每月。由于岗位变化,要将为50元工龄工资。但本人调入后签的合同只写:人事,签的岗位职责也是:人事。从未约定是人事助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
我是文员,公司在盘点数据不清楚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扣除2个月的工资发放,但未出具任何的正式的文家
公司不出通告,实然降低了缴纳社保的标准,这样合法吗?请问社保是基本工资还是基准工资?
基准工资2300(含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800),之前社保都是按基准工资2300缴纳的,现在降低缴纳费用为1680,公司也不发通告,觉得很突然,这样帮职工降低了缴纳社保费用,合法吗?
我怀孕5个月了,原在公司经营部资料员这个岗位做,工资是基本工资850+岗位工资,现无原无故被调去另外一个公司的前台,而且还被降低工资标准,按前台工资算。这两个公司名义上是两个法人,其实是原公司的。调岗公司还发了文件给所有人看,我是没有在哪里签字的。请问他们这样是否合法?
如果工资被扣款三分之一,公司也说不出理由,可以认定公司隐瞒工资项目以及该工资不是应发工资吗?
如果工资被扣款三分之一,公司也说不出理由,可以认定公司隐瞒工资项目以及该工资不是应发工资吗?
原因1:我们公司加班时间长,我不愿意天天加班。 原因2:我是磨具行业的技术工人,进厂时说好我是做方形件,但是近来公司要我做圆形件而我不愿意做。 我的工资分成基本工资1370+技术津贴2200+全勤100+外住补贴100+绩效100 现在公司以以上2个原因把我的技术津贴改成700 但是好像劳动合同上面没写工资多少 请问这
入职时合同上没有明确写上工资构成和具体金额;之前也没有任何与业绩有关的提成和奖金。 公司现在通知我会降低工资,并且划归一部分作为奖金但是没有具体的考核标准,请问合理吗? 还有就是公司于去年年底决定搬迁,但是事先并没有什么具体的通知,搬到了离原公司地址15公里外的新地址,之后增加了100元交通费和100元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