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请问如何理解这条解释,目前情况是,毛坏房地面起砂,开发商处理过一次,但处理之后,用钥匙稍用力一划还是会出一道小沟。我认为这还是处理不合格,但与地产客服沟通之后,客服称他们会进一步与承包商技述进一步研究,然后再答付。但类似的这种等待无休无止,等待过不知多少次了,请问根据这条解释,业主可以自行维修然后请开发商承担损失吗?
我有一处平房可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协议达成等商品房盖好,我们家回迁,现在商品房面积不足,我们准备起诉,请问可以适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吗?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请问,派遣公司与我签订了2年的劳务合同派遣到A公司工作,合同到期时,我电话要求派遣公司跟我续签合同。派遣公司没正面回应我。 现在已经无合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问哪位律师能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尤其是有关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否有效,现在已经是解释(四)了,急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什么时间废止的
在2013年6月3号的判决书上适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否正确 这个司法解释4月8号不是已经废止了吗
我是教师,学校登启事要求我返岗,启事中的内容严重不符合事实,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要起诉,但法院会不会以的第四问和答的内容而不予立案呢?理由如何? 我是教师,学校登启事要求我返岗,启事中的内容严重不符合事实,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我要起诉,但法院会不会以的第四问和答的内容而不予立案呢?理由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