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月份生小孩,从今年1月份开始请假,公司给缴纳社保,现在公司因为欠缴社保,导致我迟迟拿不到生育津贴,应该怎么办?另外公司的社保缴纳额低于我的个人工资水平,公司是否应该补齐差额?谢谢
我在公司只能拿到1356元营养费,但是其余的生育津贴一万多不给我,休产假期间有发放基本工资,但我基本工资只有1800元,领了98天,公司不给生育津贴属于违法吗 ,我能要回吗
我是2012年10月生的宝宝,今年4月报销生育金社保发放到单位的。但是自从休产假到现在,公司没发过产假工资,生育金也没给我。上个月回复,7.15号发,但是今天没有到账。我将于这个月底离职,请问如果离职后一个月还拿不到这部分钱,我还有权利投诉吗?
如果产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生育津贴到公司账上我本人不知道,公司也不通知,然后N久之后我知道了生育津贴已经到了公司账上但是被公司挪用了,这种情况一般怎么处理呢
女方不上班,男方上班也有生育险,请问国家规定的男方的产假是几天,生育津贴怎么给,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是不是一回事,还有就是晚育津贴和晚育假相冲突吗??如果不冲突,那国家规定的晚育假是多少天? 我是北京的,不知道北京的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4月份开始休产假,此时月工资是4000元每月,她刚刚生完,但是生育险只交了7个月,不能报销津贴,得明年8月份报销,那我们公司这128天的津贴按照什么基数垫付呢?她12年全年的平均工资是3215元。谢谢了
我单位一女职工是临时工,产假未满被领导强行要求提前上班40多天,现在县社保局计算划拔了16000余元的生育津贴到我单位,单位领导有说产假期已发工资不能享受此津贴,有说可按与工资的差额享受。请问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恳请各位高师帮忙,无奈女子谢谢了!
本人2010年8月到一家美资工作,签的是上海外服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本人在2012年合同快到期时一直要求用人单位转正式员工,单位领导一直在说申请,所以外服的合同也没续签,用人单位的合同也还没签,因为领导名额下来转合同。在2012年11月本人顺产,之后领的生育津贴是外服的平均工资基数,到单位后要求用人单位补足
我的实际工资是4000元一个月,可是公司给我报销的生育津贴是按照去年公司平均工资来发放的(大概2000),这样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