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感谢你们为我们全国劳动人民的利益所给予的帮助!辛苦了!我是一名2010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010年1月17到2010年4月5日我在一个公司实习,2010年7月8日在这个公司正式上班,但是没有形式任何合同和协议,工资是现金形式发的,只是在一张工资单上签字。如果日后出现劳动纠纷,我应该怎么样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据呢?一些在公司的照片算不算?或者我的电子邮箱与公司人员来往的信件算不算?或者我在所签过字的一些公司报销单文件算不算?还是其它的形式的证据呢?万分感谢!
我接受了律师的建议,去了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但仲裁委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没有办法去主张你的权益。不过,他们受理我的诉讼请求。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与2008年11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企业始终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以上我提到问题,但仲裁委也没有当庭裁决。我现在疑问是没有签订
我于2008年4月24日进入公司,至今未签劳动合同,并没有社会保险金,我可要求公司与我补签合同并支付我以前的保险金吗?如果公司不肯,我可以此理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与补偿金吗?至于在岗的证据,我2008年11月买房一套,当时曾让公司开具工作收入证明文件,并有公司红章,请问这个可以作为在岗的证据吗?我胜算有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12月13日开始产生实际劳动关系但3月底说是要解除劳动关系希望律师能告诉我,如果协商解决我应该拿到些什么最好是计算公式。 如果委托的话大概要付多少律师费。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律师,您好! 有一问题想请人帮忙:我在一公司任职快两年,之后辞职,事隔一年后再次入职到该公司,并签定劳动合同,现因公司内部组织变革,公司方面要停止我现有的劳动合同,公司方面该如何补偿或赔偿,应该补偿或赔偿我共几个月工资.在线等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只在该公司任职不到两个月.且此两个月合同
因企业转制解除劳动合同补助费中企业没有计中秋,国庆的节日钱,购物卡,旅游钱,和企业没有报税的钱是否合理?麻烦尽快回复,谢谢!
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功合同,但产生事实劳动关系,现用人单位裁员,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本人在某一物流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为收款,月薪850元,没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从2010年1月1日起,经本人口头同意,工作内容变更,月薪1300元,(其他同行都有签订劳动合同,且待遇比我高)没买保险,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要裁员,请问:1,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2,我可以要求公
劳动合同应何时跟员工签订?有部份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怎么办?我们厂有我们厂的工作时间,招进来的员工也接受我们的工作时间,能否依照我们的工作时间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