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9月签订的合同到2014年九月,现在就接到电话工作要和我解除合同。我现在工作未到一年但是超过6个月了。请问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以及未接到书面通知能多得一个月的补偿吗?
我第一份合同日期是2007-03至2008-02,现在这份合同日期是2008-03-01至2009-12-31,公司于2009-11-30日书面通知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这个情况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像我这个月底(7月31日)合同就到期了,公司也没有跟我谈过接下来是否续签,所以我打算期满就离开,我们压有一个月的工资,现在老板跟我说我要离开却没有跟他打招呼(因为我过来这家公司上班是他同意的),这点我承认,但我的经理还有厂长他们都知道,在本月15日甚至更早就知道我不再续签合同要走了,我现在害怕公司会找各
单位电话提前通知解除合同赔偿怎样算(工作是一个地方,去年单位以其他名义成立个人力资源公司,要求我们和人力公司从前合同,后派到现在地方工作,工作单位性质没变。与人力公司签了两年,到12年12月31日截止。工作还是在老地方老单位。从04年8月开始上的) 在一个地方工作七年多了,内容性质都没变,就是合同陆续签了几次
我于2009年2月入职到某公司工作,2010年2月续签合同到2013年2月,今年1月该公司以我不敢承担责任为由辞退我,当场叫我交接,之后交接工作15天,交接单填写的离职原因是“客观原因”,但公司没有给我留底。我只有一张自己打印的离职工作接接单,有接收人签字。因为公司叫我离职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和证据,我想申请赔偿可以吗?
律师你好; 本人于2012年4月26 日与一家商业公司签了一为期三年的合同,由于公司效益不好该公司要于2013年4月30日撤出本市,不是倒闭,所以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现在我已怀孕,公司要我自己写一份书面申请,写上我的要求,协商解决,因为我不了解相关的赔偿,所以想咨询您一下,谢谢
房租租赁合同中有一条:甲乙双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租。并未写明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违约责任, 我是合同到期前15天电话通知房东的,房东说押金不能退回了,请问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房东这样做有理由吗? 房东以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行业习惯为由拒退押金9
我01年在一单位干到13年头2年没签合同还差10多天合同到10年但只补08年以后工资我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但在解除合同上已签字那08年以后的可以要求他补偿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