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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租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书面通知房东,违约责任怎么规定?

房租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书面通知房东,违约责任怎么规定? 房租租赁合同中有一条:甲乙双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租。并未写明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违约责任,
我是合同到期前15天电话通知房东的,房东说押金不能退回了,请问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房东这样做有理由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lic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4-1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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