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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租到期,房东以没有提早通知(合同并无此项)为由,拒还押金

房租到期,房东以没有提早通知(合同并无此项)为由,拒还押金 房租合同到期,与房东交房时候,房东以没有提早一个月通知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合同上并无说明要提早通知房东不续租。现在已经过了合约期,还未做好交接工作,我们已经按期搬出,新房客也入住。新房客入住后进行维修,房东事前没有与我们商量维修一事,事后让我们进行赔偿,期间没有交接完成房子。请问,房东的种种行为是否违法?押金能否拿回?维修费是否需要赔偿?事情双方调解未果,还有什么渠道可以解决。感谢您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1873……(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9-17 09:1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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