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08-09正式离职,目前手上已经给了7天的年假 是家台企 你可以选择:1.提前7天走 2.只能这算5天的钱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 如果不合理 我应该怎样做得到合理的待遇 我有说 网上的是怎么说的,但公司只会说 我们没有先例 一直是这样的 所以 我不知道下一步 应该怎么做
我是2011年2月进入公司的,2013年2月25日提出离职,公司规定工作满两年有7天年假,但是年假不休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我想休完年假再办离职手续,但是人事说提出离职后年假就不可以休了. 请问:按照规定我可以休新产生的7天年假吗?我应该怎么处理?
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但又想马上走,就打算自动离职,可是还有5天年假没用,走之前可以休年假吗?
本人于2011年10月25日进入该公司,2013年3月10日提出离职,合同到期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满一年者有7天年假,该公司过年放了11天假期,2月7日至2月18日,平时的所有假期都抵在里面了,现发2月份工资时扣除了我八天薪资,这是合理的吗
如果员工提出辞职,上级领导已经审批.但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离职时间,公司在一周后要求该辞职员工即日离岗.请问这种情况公司算不算违反劳动法?还有就是年假没休完,怎么算?
我现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本人2012年年假、2013年年假以及婚假均未享受,请问是否能享受这些休假?若能享受,公司又不批准,又该怎么处理? 说明:现在公司未批准辞职报告
我的首次工作时间是2011年6月7号 2013年4月27提出的离职申请 现在公司告诉我只能休假2天,这样对么
我6月22日工作满年,但是我交了辞职书,离职日为6月23日,这样我是否能休年假?
我在公司签了三年合同,今年6月22日合同期满,我五月初交了辞职书,最后工作日为6月23日,请问这样我是否有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