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证据显示存在之前合同中未约定的工资项目,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项目是否要支付?
如果有证据显示存在之前合同中未约定的工资项目,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项目是否要支付?
一名大学生在2009年8月10日来我公司工作,由于其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我们对其进行培训,并于2010年1月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然而,他在本年的6月提出辞职,要求仲裁委,仲裁我们公司2009年8月-12月的双倍工资。请问他提出的要求合理吗?
能否按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包含加班工资支付诉讼期间工资损失呢?
撤销单位违法解除关系后,单位支付的诉讼期间工资损失本来是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原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及加班工资构成。这时能否要求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构成包含加班工资等支付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呢?
之前和之后都可以按照合同中约定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
个人起诉单位违法解除,并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的诉讼中由于碰到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和之后的关系都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赔偿吗?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吗?现在法官说合同期内的可以保护,但是合同之外的赔偿需要重新仲裁,诉讼。但是合同期之后的延续的劳动关系是在诉讼当中产生的,根据法律可以应该可以合并审理,那为什么
我是九九年进企业从05年企业买保之前是每月从工资里扣20元企业出20元存在企业现公司要解除合同退了每
我是九九年进企业从05年企业买保之前是每月从工资里扣20元企业出20元存在企业现公司要解除合同退了每月扣我们钱请问以前我们的保险怎么办?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买保险,是否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我是2012年6月入职的,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并且在2013年的五一节没有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强迫让我们加班,不到岗的则按旷工处理,请问我是否可以随时离职(不提前30天书面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我双倍工资以及补缴保险,如果我提出和公司协商解决,最多公司只会说补一个月工资,要是我选择仲裁的话,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每月28日发放上月工资,该约定是否违反《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的一个月; 问题: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工资支付日约定为下月28日,是否违反以上规定?如违反,这将导致深圳大多
公司与我签订假劳资合同并每月发放的工资做假帐,少缴社保及四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
我于2011年11月7日入职,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假劳资合同,即合同显示月工资为2500元/月,实际约定工资为税前5000元/月,且公司每年按上海市最低交金基数帮我缴纳四金,扣除个人缴纳四金及个税部分,每月到手工资大约在4450元左右/月。现公司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除了可以拿到4个
绩效工资为年度考核,未到年底,提出辞职,公司是否有权不支付。
本人2013年7月1日提出辞职,2013年7月3日完成交接手续,本人绩效工资是已开店完成个数作为考核标准,很明确的说明是开一个店多少钱的这种。现公司以其内部规定“未达到年度考核周期提出辞职的绩效不予发放”为由拒绝发放绩效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我可以提出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