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在离婚案件中曾经对我说。“对方说的一切条件我都认为不合理,但我要离婚,那么法院判决后我拒不执行?法院有什么办法呢?(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我没有钱给对方,但是我又要离婚,答应了被告的条件,判决书下来后,我不执行,我没钱,法院能把我怎么办呢?”那么,我想法院是没有办法的。是不是这个观点?
我们是经人介绍的,相处两三个月就结婚了,婚前拍拖时由于她妈老叫我不要回家了在他家过夜我爸不肯一定要结婚了才可以,所以经过商量去婚检,去登记都是他妈带着去的,请吃了饭,是他们家出的钱是自愿的,当初没有叫我们家出钱,礼金没给,婚后因为性格不合,还赌博导致感情破裂,我提出离婚,然后他妈就说我骗婚,要我赔偿
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第二次在常住地再次起诉期间,对方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且在常住地不接传票,
我是男方,两人均在外地(常住地)结婚生活3年多,夫妻不和决定离婚。2011年3月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因为孩子太小。第二次在常住地再次起诉期间,对方不接传票并且走到我户口所在(广州)起诉,我虽然是广州人,但离开广州5年了,我该怎么办。 于此同时那我可以在常住地公告送达么?
评残已经出了结果,因为本人有小儿麻痹症,但生活正常,每天都会务农,发生交通事故出了评残,对方认为评残不合理,我该如何做了?有什么法理依旧?
我与老公感情不合要离婚,我们有共同的房产一套,但双方都拿不出足够的钱补偿对方。我想要房子房子,能以写
我们的房子的贷款还有5年,家里的支出是两人共同承担。但女儿的教导,家里的事物绝大部分都是我在做。现在我难以再忍受这种生活,提出离婚。我想要房子,但目前拿不出足够的钱给他补偿,我想能否先写欠条给他,房贷我来还,他就每月给点女儿的生活费就可以了。待我凑足足够的钱给他,就把房产产权过户给我可以吗?
关于管辖权问题,本来在这边开庭的案件现在法院发来了判决书,要移送到对方法院去。我想问下移送的程序是什么?需要诉讼费吗?还是直接要求我们这的法院把诉讼费移送到对方法院呢。另,法院的送达书需要回寄给法院吗
比如,男方婚前父母出资购房首付款20万,当时购房的总价为60万,婚后男方用公积金和商贷组合性贷款还贷,贷款总额为40万,从结婚到现在已有三年,每月还贷2000元(包括公积金和商贷),2000元*36个月(三年)=72000元,现在该套房评估价为70万,那么女方现在提出离婚,她得到的增值部分是多少????公式是怎么样的?请说
我在广西河池,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件如果传票送不到对方那里,家里也不帮签收的话怎么办
我在广西河池,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案件如果传票送不到对方那里,家里也不帮签收的话怎么办, 哪公告期一般是多少天 公告要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