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没有判离,第二次在常住地再次起诉期间,对方在我户口所在地起诉,且在常住地不接传票,
委托律师打官司。
在对方的经常住地起诉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1、你不撤诉的情况下,你先起诉的,法院应驳回她的起诉。你起诉的这个案件,法院将公告送达并依法缺席审理。
2、你可以撤诉,参与到她起诉的案件当去。同时在答辩期内提管辖异议,要求受理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居住地法院审理。
你好,谁先起诉,法院应该驳回另一方的起诉,或者你撤诉,直接应诉。
要求广州法院移送。或者你 直接委托律师在广州应诉。
总之都是为了实现离婚的效果。
应当委托律师应诉, 可以在对方起诉的广州相关法院尽快提起管辖权异议。
我可以帮你,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你若证明这5年经常居住地不在广州,那么也可以到现居住地起诉,因为是同时起诉,你先的那么对方在法院已经移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