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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与老公感情不合要离婚,我们有共同的房产一套,但双方都拿不出足够的钱补偿对方。我想要房子房子,能以写

我与老公感情不合要离婚,我们有共同的房产一套,但双方都拿不出足够的钱补偿对方。我想要房子房子,能以写 我们的房子的贷款还有5年,家里的支出是两人共同承担。但女儿的教导,家里的事物绝大部分都是我在做。现在我难以再忍受这种生活,提出离婚。我想要房子,但目前拿不出足够的钱给他补偿,我想能否先写欠条给他,房贷我来还,他就每月给点女儿的生活费就可以了。待我凑足足够的钱给他,就把房产产权过户给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亮亮堂堂(湖南)
提问时间:2013-04-2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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