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厅的行政行为不服,需要行政复议找谁,只能找省人民政府吗?能不能找国务院的相关部门,即该省厅的上级国务院部门,来进行行政诉讼?
如果都可以的话,我还请问:
如果该行政行为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问题,那么省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该就是最终裁决吧?
那么,如果向上级国务院部门进行行政复议,那么国务院部门进行行政复议也属于最终裁决吗?
麻烦不要只是复制大段的政策,针对上面问题一一帮我解答下,实在感谢了!
还有问下,像自然资源所有权问题经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为最终裁决后,是不是指不能再进行行政诉讼了?有没有可能省人民政府没有进行最终裁决,于是可以继续行政诉讼,有这种情况吗?
对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哪申请行政复议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那市一级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服的可不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它属不属于县级以上的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否向复议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再复议? 谢谢! 那对省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省政府复议后,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算不算是再复议?
仲裁书下来了,我不服,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没有,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我没有合同,工作时间十五个月,不支付双倍工资,没有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只有经济补偿金。我是被单位辞退的。
一份行政复议申请,内容是土地部门对其修建的住宅(主体完工)下达了违法建筑行政处罚书,责令其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强行拆除。但是土地部门在下达处罚通知后第9日就会同乡政府、公安、土地所的同志将房屋拆除。作为复议部门应当如何认定?若认定其程序违法,该行政行为是违法行为时应当如何处理?是否涉及行政赔
2009年10月21日下午因申请人被人有预谋地殴打报案到派出所,被殴打期间申请人未先动手也未还过手,在派出所期间申请人要求看病,派出所办案民警不让,要求申请人等待做笔录,拖延了几个小时到晚上7点左右才做完笔录,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非工作日通知申请人2009年11月22日星期天非工作日到派出所,2009年11月22日申请人不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因征地拆迁,对县某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上级以超过期限为由不予受理,我起诉可以吗?
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复议机构以超过法定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但我认为其理由不成立,请问去起诉,法院会受理吗?谢谢! 又请问:1.不予受理通知送达时间是2012年3月27日,我拟于4月10日起诉可以吗?2.不予受理通知单未告知诉权和起诉时间,法院会受理吗?
请问:如果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特邀监察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是以特邀监察员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吗?
因不服某县局-批文,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后作出的复议决定书告知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15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教,可否不选择诉讼,而选择行政复议。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