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关于不服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关于不服治安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09年10月21日下午因申请人被人有预谋地殴打报案到派出所,被殴打期间申请人未先动手也未还过手,在派出所期间申请人要求看病,派出所办案民警不让,要求申请人等待做笔录,拖延了几个小时到晚上7点左右才做完笔录,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非工作日通知申请人2009年11月22日星期天非工作日到派出所,2009年11月22日申请人不同意办案民警做的所谓的“调解”,办案民警以语言侮辱申请人并挥舞拳头威胁申请人在一个伪造申请人打人的事实的告知书上签字,申请人拒绝签字。此后派出所再未与申请人联系过。
2010年1月20日申请人对2009年11月22日在派出所申请人拒绝签字的告知书向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提交被申请人为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让申请人把行政复议申请书交到区公安分局,到区公安分局后,区公安分局说申请人缺少行政处罚决定书,让申请人到派出所签字拿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人到派出所才知道案子已经结了,2009年11月22日办案民警让申请人签字的不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11月26日签发的,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的公章为派出所公章,而2009年11月22日后派出所从未联系过申请人。
2010年3月4日区公安分局通知申请人有空取行政复议决定书,2010年3月10日申请人取到了签发日期为2010年2月25日而抬头没有行政复议决定编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对申请人的5项请求只短短答复1项维持被申请人派出所作出的对申请人行政罚款500元的决定。申请人准备提起行政诉讼,感谢各位给予的帮助。
1、敬请各位帮忙找一下派出所办案过程、行政复议过程哪些环节派出所、区公安局、区人民政府违法、违规?哪些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在不服公安分局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一起起诉?不能在行政诉讼起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哪些渠道提出?
2、取行政复议决定书时申请人要求知道派出所所说的申请人打人的证据,区公安分局说不方便透露,申请人是否有权要求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公安分局此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3、申请人为被打者,未先动手打人,整个过程根本没动手,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也是这样写的,正因为如此才对派出所对申请人的500元行政处罚不服,申请人也从未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上写有“双方厮打在一起”的事实和理由,但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捏造申请人写有“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 双方厮打在一起.....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双方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区公安分局的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违规行为,可否于行政诉讼一起提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对证人证言等证据只上面一笔带过,并未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况,区公安分局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对申请人500元的行政罚款,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伍佰元以下罚款”
4、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盖有区公安分局的公章但没有行政复议决定编号,这种行为属于什么样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涉嫌造假?
5、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6、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上写的被申请人为区人民政府,被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支到区公安分局后,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被申请人为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被申请人到底应该是派出所还是区公安分局?
7、派出所对申请人的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11月26日签发,而2009年11月22日后派出所从未联系过申请人,2010年1月20日申请人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时才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11月26日签发的,派出所是否属于程序违法?派出所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8、2010年1月20日申请人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时才知道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年11月26日签发的,并已结案,而2009年11月22日后派出所从未联系过申请人,派出所的结案是否属违法行为?是否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三条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9、申请人于2009年10月21日报案,而派出所于2009年11月26日才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而2009年11月22日后派出所从未联系过申请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10、2010年2月25日签发的公安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直到2010年3月4日才通知申请人取,是否违法违规?
11、办案警察是否应该让申请人先到医院看病再做笔录?办案警察星期日非工作日让申请人去派出所是否属于不正常办公?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提出办案民警与打人者串通伪造申请人打人的证据请求重新调查,请求打人者给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否在行政诉讼里继续提出这些请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agret(辽宁)
提问时间:2010-03-17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