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2月份入职公司,因为是外聘单位,是有甲方发给我们单位工资然后在发给我们,今天单位领导找我谈话,说由于甲方给我们的工资是2600元,到我们手里工资为每月2000.但是由于我们天津市户口,单位还要上保险,单位觉得赔钱,让我们自动辞职,但是我的合同没有到期,单位愿意赔偿我们两千元赔偿金,合理吗?
按正常程序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但单位以不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索要内训费(合同中有一条: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执意解除,应向甲方按5000元每人的标准支付职业内训赔偿金,赔偿其接受甲方内部职业培训但未能按合同期限服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注:合同是08年8月签订因而用内训费一词代替
一位开大车(翻斗车)司机,在工作中因车辆问题意外死亡,单位没有上保险,也没有和这位司机签合同.在单位工作时间有四年之久.家有两位老人,有配偶,有20多岁的一个女儿
试用期得了心肌炎,请了病假7天,单位要求开除我,是否合理?是否应给予赔偿
我是7月16号来单位报道的,十月份休了婚假,10月31号上班期间,感觉有些胸闷,气短,于是便请假回家,去医院诊断可能是心肌炎,医院开了一些心脏药建议回家休息一周,并且第二天后在来复查一下,经心电图检查,并未发现异常,但是医院要求坚持休息一周,等休息回来上班后,单位说你休假太多,劝辞。并且没有任何说法。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被一无照农用三轮撞伤,致害人无力赔偿,职工未得到来自致害人的任何赔偿。用人单位与该职工已经按工伤待遇一次性解决完毕。现该职工又提出因未得到肇事者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垫付肇事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请问该垫付要求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请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谢谢。
公司商品价格长期未做调整,员工朋友买走后,单位要求赔偿合理吗
半个月前,我发现我们店里有一件东西的价格标的很低,经过核算那个价格还是5·6年前的价格,我和当时当班的人说过后,他们说你觉得便宜也可以买,正好当时我有个朋友有意要买点便宜的东西在手里放放,我就对他推荐了,生意成交前我是通过经理申请了员工折扣的,但是没有跟经理说价格很便宜,但是除了经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价
公司1/22晚18:00点后在我不知情下电话通知1/23号回深圳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了12年,已签了无固合同,但公司只提出给13个月经济补偿金,因公司不给出书面通知我,我认为公司不按劳动法赔偿给我不同意,现公司要求我休假,现我该怎么办?是否可申请仲裁?
我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提前30日交辞职报告,单位视我违约,让我赔偿为我缴纳的社保的费用(其费用为单位所交的一部分),是否合理?
因与单位发生冲突,我无法交接工作,单位以此为由让我赔偿损失,合理吗?
我是一名公司员工,因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双方发生冲突,我不敢去单位交接工作,通过一审法院判决单位赔偿我经济损失4万元,单位不给,单位以我没交接工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上诉法院让我赔偿给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希望哪位律师能指点一下,谢谢!
刚上岗没几天,是开机器的,今天开动机器刚几分钟,出现故障,单位非说是我弄坏的,要求赔偿几万元,请问单位的要求合理吗?我需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