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2年7月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不满一年赔偿培训费5000元。2012年10月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公司没给我。而公司的培训只是讲一下基本知识,多数大学学过。现在我想提前辞职,已经交辞职信,通知一个月后走,公司说赔偿培训费。培训是公司内部培训,地点在公司,我应该陪么?
本人与公司签订了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为半年的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两个月后决定辞职,但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用。该培训规模比较大,比较正式,公司有支付给第三方。但是本人还是在试用期,而且未曾与公司签订过关于培训的服务期协议。那我需要赔偿吗?
劳动合同签订时签了培训协议,但公司没什么培训,现在离职,公司要求赔偿
去年签订合同时候签了培训协议,8k,2年,里面的意思是8k除以两年的日子,每早一天离职,就要赔偿一天的培训的钱。满一年的时候我离职了,现在公司想要扣我的工资,3700左右,说是培训协议的赔偿。什么情况下这份培训协议是无效的呢? 同时,我是九月满一年的,我八月底提出辞职,但九月底才正式离职,这种情况下公司说我
英语学校签合同三年,给我培训了,工作六个月我后想离职,学校要求赔偿全额培训费和我离职后班级孩子的退课
英语学校签合同三年,给我培训了,工作六个月我后想离职,学校要求赔偿全额培训费和我离职后班级孩子的退课费,是否合法?应该如何赔偿合理?学校给我交了保险,我不赔偿的话保险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上保险我有权辞职么,另外公司要求我培训公司培训费1万元,但是没有任何培训也没有培训协议?
我与2011年9月23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离职,离职原因公司为给办理保险”其合同上有保险这项,但是公司没给上,随后我又在10月21日再次找甲方提出离职,当时和主管交接完工作后,找甲方谈工资问题,结果未谈成,甲方把我轰了出去“所有并不是我擅自离职,另外我签订的合同都是甲方说有保险的情况下签订的,然后离职后公司要我赔
我是2011年9月进入一家公司做主管,在今天4月公司派我一个人去参加一个职业培训(这个培训分2个阶段,现在还只进行了1个阶段的培训)我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说要我赔偿培训费。我的培训服务协议是在第一个阶段培训后回公司签定的,服务期为一年,现在整个培训并没有结束,也没有相关的证书发放给我,当时去培训公司也没和我
已经在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写了离职书,填写了离职表,离开公司后,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跟违约金,不承认我已经离职,说我是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突然离职,让我赔偿经济损失,离职当天我把离职书跟离职表都各扫描了一份,但是原件带不出来,上交给公司了,他们完全不承认那个离职表是经过他们签字的,现在要我赔偿总额七万余元
我在会计师事务所上班,与事务所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事务所总部每年都会派老师来分所讲课,劳动合同约定如果为做满5年辞职,要求每年赔偿2000元的培训费合理吗?例如做一年赔偿2000元,做两年赔偿4000元。 如果是请外面的老师来讲课呢?这条符合劳动法吗?如果辞职是公司要求赔偿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我们从2011年11月29日从学校到公司报到,2012年2月份把我们派到外地经行岗前培训,2012年8月13日从外地回公司,培训结束,回公司后公司一直没有投产,整天让我们打扫卫生,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拔草之类活,到2013年公司还没有投产,于是我2月份就辞职了,现在公司要求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请问我该不该赔偿?
培训协议比劳动合同晚了半年多,这样时间上就出现错位了;而且公司还成立了培训部门,讲师也是公司员工,培训协议上还写着:培训费用于支付器材、讲师薪酬 等等用途 这样的培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服务期内离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