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在工地上发生了意外出现了伤亡事故(家里有2个孩子还有2个老人)怎么处理呢? 轻伤怎么处理? 重伤怎么处理? 残疾又怎么办? 或者是死亡呢? 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我从07年7月至今一直在一家私企工作,我的合同是07/7月到08/7月的,现在合同已到期,我还在这里上班,但没有签订合同。公司也仍在帮我交4金,请问如果现在公司辞退我补偿金等如果算? 公司的工资是发现金,工资条上没有日期,我们是按指纹考勤,但是我们看不到考勤表,我如何证明我在此公司工作?
1:我们平时1-5是早上9点到下午6点,中午说让我们休息一个半小时的,所以星期六规定行政部门可以休息,业务部门必须来上班,还说可以不用打开,不规定上下班时间,但必须得来上班。很明显是跟劳动法打擦边球,好让大家没有证据可拿,并且前台属于行政部,但规定也要上班,而且9点半前必须到。但旧版本的员工手册上写上班时
我在新劳动法上看到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满10年可以向工作单位签无期限合同,我在我们单位工作9年多了,到明年年初就满10年了,我可不可以向我们单位提出签无期限劳工合同,我们单位在2008年5月和我签了一份合同,但是上面的日期是2008年1月,而且没有写明签了几年,问人事科的人他们也不告诉. 现在不都说同工同酬吗,而且不分什么正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在某公司是劳务派遣工,请问我们是否享有和正式工同等的福利(过节费,过节时公司发的购物卡及物品等等)公司说我们的工资是劳务公司发,但是是这边公司把我们的工资打到劳务公司帐上,然后劳务公司在给我们发。请问这样某些福利(过节费、购物卡等等)我们没有,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目前在试用期
问题一: 我们公司是私营企业,公司要求我们员工买制服。统一定做,要求我们员工自己出钱,费用300是直接从工资里扣。要发后的2年才还给员工,并且如果没有穿制服还要扣50元,交现金。由于工作性质上班时间不能玩手机,看到也是罚50.请问这是否合法,是否可以诉讼。 问题二: 本人目前还没有辞职,辞职公司也规定要
我是03年进的公司,开始几年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05年开始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明年我就到了退休年龄,今年的合同是年底12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跟我续约,需要支付我多少赔偿?还是说因为合同到期,公司不用补偿? 如果可以补偿,可以依据哪一条劳动法条款向公司提出补偿?
我是物流公司门禁的员工,执行的是两班倒工作制度,即白班夜班休息一天,白班11个小时,夜班13个小时,每月给我们5天的假期,中午没有任何休息时间,20分钟以内的吃饭时间后就要上岗,单位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只有夜班费没晚10元。单位的做法合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