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我是女方,经人介绍,我在男方在知我精神不好的情况下与他结婚了,结婚已经一年多了,男方让我回家看病送到娘家4个多月了,现经市级人民医院诊断我已怀孕快6个月了,可男方突然以感情不和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无助的我还想维持这个家,我该咋办?
在怀孕期间由于女方家长干涉,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理由提出离婚,男方不想离婚,而且还想要未出生的孩子。在男方没有家庭暴力,不喝酒闹事,不吸毒,不搞外遇。如果真的离婚,男方可不可以跟女方索要精神赔偿。和孩子的监护权。
我与老公结婚半年,婚后经常为了一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婚后他经常骂人,在争吵中还言语中对我父母不敬,沟通也不见效果,由于定亲的时候他给了1万6,他就说我是他一万6买去的,上次因和我家帮忙,回家争吵,竟然动手打了我,还扬言要杀了我全家,我想和他离婚,他竟然想我索要3万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男方提出离婚,我有两个双胞胎儿子怎么办,两个孩子我都想要,孩子七岁,我应该争取哪些权益?男方指定要房子,
我们刚结婚,但争吵不段,一次他开车过程中,我们产生很大的口角,于是我表示大家不要吵了,他还是在说。于是我就摇了下方向盘 想吓唬吓唬他。没有想到,他却认为我的目的是杀他。坚持要离婚,结婚才十几天的时间。由于我们是和男方父母居住在一起的,因此他们一家决定不让我回家,虽然我告诉他们过 我有权回家,但是全家的
两人结婚十几年一直没书买房子,现在两人因感情不合,男方向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坚决不同意。男方在几年前都已经提过了。但女方一直不同意,拖到现在,女方说如果要离婚可以但是要给她二十万,女方知道男方给不起,所以故意这样为难他让他离不成。男方确实和女方过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住了一年了,请问这刻怎么办呢。
律师您好:我与老婆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个月离家出走20天左右,感情不太好,2009年6月15日生下一女儿,女儿2个多月扔在车站,不管不问,后经协商她带小孩给她一个月500元工资,到2009年9月30日,又为工资吵架,10月1日将女儿抛给我,自已就回娘家,2009年10月4日女儿生病住院,我多次打电话给
律师您好:我与老婆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个月离家出走20天左右,感情不太好,2009年6月15日生下一女儿,女儿2个多月扔在车站,不管不问,后经协商她带小孩给她一个月500元工资,到2009年9月30日,又为工资吵架,10月1日将女儿抛给我,自已就回娘家,2009年10月4日女儿生病住院,我多次打电话给
律师您好:我与老婆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个月离家出走20天左右,感情不太好,2009年6月15日生下一女儿,女儿2个多月扔在车站,不管不问,后经协商她带小孩给她一个月500元工资,到2009年9月30日,又为工资吵架,10月1日将女儿抛给我,自已就回娘家,2009年10月4日女儿生病住院,我多次打电话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