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男方提出离婚,是不是要吃亏
男方提出离婚,是不是要吃亏 律师您好:我与老婆于2008年7月31日结婚,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一个月离家出走20天左右,感情不太好,2009年6月15日生下一女儿,女儿2个多月扔在车站,不管不问,后经协商她带小孩给她一个月500元工资,到2009年9月30日,又为工资吵架,10月1日将女儿抛给我,自已就回娘家,2009年10月4日女儿生病住院,我多次打电话给她,要其回来照料女儿,她说不回来,一直到现在都没回来,女儿都是我抚养 。我住的房子是我父母的,我没有工作,也没有财产和债务。
如我提出离婚,会不会吃亏,法院会判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oxi……(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0-08-09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