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在世的时候在北京某高等院校工作,去世多年,1994年我的姥姥去世。现在房子被我的三舅和儿子住着,十几年来经多次调解无效,去年底提交地方法院,今年又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要维持现有状况。 具体情况是这样: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我母亲户口在这所住房。房屋产权所有人方:此院校住房管理科只承认和我母亲建立承租关系(去年底一审判决期间还曾经强制断电要求他们搬出)。而且我父亲退休前是北京市高级教师,按北京市教委的政策,因为我母亲的户口在这个住房里,就视为我母亲已经享有福利房政策。因此,按我父亲的工龄和级别,现有的住房面积不够的部分不再补贴。 我的三舅是大学毕业分配至山东某化工厂,现在户口不在北京,并且在山东结婚生子。其夫妻和儿子都在这家工厂工作,在山东已经享有一套住房(其住房是按一家三口的工龄职称分配的)。现在我这个表哥在北京经商,妻子是山东那边本地安排的,来京经商之后在此住房生下一女,现在刚上小学。 1994年老人去世之后,经多次社会调解,我父母这边只提出两居室一人一间的方法,对方据不接受,而且刚安排完老人的后事就在我家不知道的情况下强制换锁。 二、按社会价值观来说,照顾老人的人优先有住房使用权: 我姥姥1994年去世的那年我刚好中考,我母亲不方便住到学院那边老房子去。老人病重期间,三个儿子儿媳一个都侍候不了,一直是我母亲照顾。住院期间我母亲一个人整夜的陪床,出院之后接到我家来住。我家只有小两居室,当时的困难就不用形容了。 三舅的儿子有一定程序的先天肢体残疾,1990年前后来北京学会计,当时未成年,在北京与我姥姥一起居住。老人接来我家住的时候我母亲才知道,我这个表哥因为肢体残疾,不止不能照顾老人,而且当时80多岁的老人要给他做饭照顾他,最关键是我三舅竟然未多付一分钱生活费。也就是说,在北京上学和刚开始学习经商的五六年间,表哥的基本生活费一直是由我姥姥来负担(老人的生活费是几个儿女按月支付的)。老人去世前后我表哥还分别向我母亲和四舅要过生活费。 我姥姥寿终84,去世之前几星期,坚持要回到学院里自己的老房子住。因为姥姥生病,三舅也来了北京,当时是想三舅父子和老人一起住有人照顾,所以我母亲才同意送姥姥回去的。但就在送姥姥回去之前几天,三舅以山东单位要求他结束假期回去工作为理由回了山东。所以去世的时候那里只有姥姥和表哥两个人住。 老人去世之前一星期,经在京的两个舅舅同意,我母亲把户口迁至学院里这所住房。当时因为学院已经计划要将老宿舍拆迁重盖,所以户口冻结。在邻居和片警的作证之下,证明老人子女已经达成家庭协议,老人去世之后房子承租和使用权归我母亲所有,所以才允许我母亲把户口迁入(但是在法院上,三舅以他不在北京不知情为理由,说是我母亲擅自把户口调入的)。 现在的情况是,第一:法院没有按照法律判决,不保护我母亲和学院方的承租关系。第二:在没有进一步调查情况下,只认定三舅和母亲都为老人子女,都有权居住。所以既然已经住了这么多年了,就继续维持现有居住情况比较好。 我们也知道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之后比较难再申诉成功,但是法院判决如此之不公,既不按法律也不按社会公理,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在这里想请问各位法律界人士,向高级法院申诉的机会有多大?二审时我们请过一家律师事务所代理,但是成果不明显,向上申诉是否还需要另请律师?我朋友说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调出庭审纪录的复印件,这个复印件在下一步的办公室过程中是否有必要?
我朋友是房主,因租客不付房租,把门锁了。房主缺席判决,现在法院判房主开门让租客继续正常使用,但法院强制执行并不要求访客交租。法院的人说如果再欠租,3 个月后去法院起诉。问:判决不公,法院要强制开门,但又收不到房租,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父亲准备再婚,在婚前将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我了,但是现在继母为了她以后的生活保障,要求我写一份协议,如果我父亲先过世的话她仍然享有居住权(我已经结婚),请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怕我写了这份协议的话她对我父亲不好的话也不能赶走她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多年官司,对方出具的契约来路不正。契约不是落款人书写和签名,并且否定系原始契约。出售人也否定系本人亲笔签名。而契约的证人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时期因为盗窃是不能参加当时的红五类事情的。所以我们无论在政府还是法院都提出司法鉴定契约生存年代。在县政府,政府的人明显偏袒对方。我们提出鉴定,政府的人要我们交四万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我与前夫在2005年2月7日登记结婚,2006年7月19日怀孕生子,在此期间前夫已经经常留宿在外,和1名叫孔随霞的遵义女人同居(后来查到),长期不归,也未承担任何家庭经济负担。一直到2007年4月4日,他冲到我母亲家说要和我去办离婚,如果不办,他会在家闹,当时总总悲戚在我心头涌上,为了面子我只能去办理了离婚(当时嫁给他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又5年多的时间了,是通过法院判决的!终审判决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到我这边,但是孩子一直被女方藏起来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给我的回复是没有找到。现在我找到了但是她还是不把孩子送回上学(女方是河北蔚县的,我是北京的)现在孩子已经6虽多了,已经到了上学的年龄。女方不履行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无法找到
我舅舅在1家保洁公司做工,被派去加班在另外1个地方摔伤了头颅,目前联系不到保洁公司老板,可否要求做工地方的老板,帮助协查? 目前老闆聯繫不到,逃避了,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也不立案,请问我应该怎么继续下去。目前知道保洁公司老板的身份证,还有医院的出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