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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怀疑是假契约,向政府和法院都提出鉴定,未被采纳,处理判决都以契约为证,该怎么办? 多年官司,对方出具的契约来路不正。契约不是落款人书写和签名,并且否定系原始契约。出售人也否定系本人亲笔签名。而契约的证人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时期因为盗窃是不能参加当时的红五类事情的。所以我们无论在政府还是法院都提出司法鉴定契约生存年代。在县政府,政府的人明显偏袒对方。我们提出鉴定,政府的人要我们交四万元鉴定费,由他们鉴定,我们怀疑鉴定费过高,又怕打水漂,所以没有交四万元。
在一审,我们申请鉴定,法官开始同意了,并且叫我们准备大约四千元钱,可是法院在十多天后回复我们“经与多家鉴定机构联系,鉴定机构称年代久远无法鉴定”(一审法院给我们的信为凭)。然而一审法院却又提供不出鉴定机构无法鉴定的回涵。
在二审法院,我们亦要求鉴定,可二审法官未置可否,好像没有听见一样。
因此政府,法院都认定契约为证,申请再审几个月未立案,我们应该怎么办?
此致!
1509596076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1972……(重庆)
提问时间:2010-05-26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