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年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培育新员工,特别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工作岗位,可是每次都有刚培训完就离职的,我们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个培训协议,最好是签个固定期限,这样合法吗?
您好!我入2008年11月1日正式入职,在入职时,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由于公司经营一年,目前截止至今,欠我的工资大约为:6000元(未打收条或欠条)。经过我多次催要未果。所以我想起来,在我入职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未与我办理相关社保。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以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及未给予我办
律师您好:我是学校的一名出纳员,1999年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三缓三,企业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并告知我缴纳养老金,到年龄办理退休。从此我失去工作,但还一直在企业缴纳养老金。2007年学校归了地方,我也到了在企业该退休的年纪,现在我有两个疑问:1.缓刑人员企业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2.我们单位也有另一名判三缓
我原来是国营企业的职工,改制前已经工作了十九年了,企业改制后,我一直在本单位工作,改制前企业解除了我们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没有支付任何的补偿金给职工,重新和我们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去年合同到期了,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了我们的劳动关系,并且不承认我们的工作年限是连续的,就让我们办理终止合同的手续,
在公司做了将近2年,一直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现在公司由于内部变动,要我离职,当月通知要求当月办交接离职(公司也有其他部门,销售与技术,可考虑任职;但与进公司时职务和工作内容不符,未接受)。我想问下我可以通过哪些方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麻烦能给个详细的回答
我在一家大型企业工作15年,企业几经改制。企业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企业不想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让我签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面材料,我该怎样做?我好像听说国家不让随便解雇工人,是吗?虽能帮帮我,谢谢!
您好!请问: 1.如果员工在一份情况与实际不相符(如:合同中所填工资比实际工资少将近一半;工作时间与实际不相符)的劳动合同上签名,是否属于违法?如果违法,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所填的员工工资有的比实际工资少将近一半,有的比实际工资高。企业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员工离职未得到公司同一,也没有做工作交接,就不来了,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该怎么办?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却有三个月的实习期,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没写劳动报酬,我看了下2010劳动法第二章十一条,针对我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按照集体的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但是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很少,我是应届毕业生,在这里做事快四个月了,感觉好像给公司骗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