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单位一职工原为干部身份,以前在中外企业上班,2010年后其申请辞职,所在企业已批准,并给予接触劳动经济补偿金。同时与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至今,现准备在另一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单位工作。 以上情况,请问其工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我是一六六年参加工作的当了六年民办教师接着当四年赤脚医生后又当八年售货员后因进入事业单位待业一年八四年吸收合同工前面十八年工龄能否算连续工龄
现在的单位要把我们部门改制剥离出集团公司,给职工买断工龄。我以前在一个事业单位,但不是编制内正式员工,是合同工。现在这个单位是企业,是正式员工。现在买断工龄,不给我算以前的工龄,给我的答复是因为以前不是正式员工,所以不算。是正式的就算。这是合法的吗?谢谢
我与1991年到1999年在临淄区任小学代课教师,2000年又在婆家所在的桓台县任幼儿教师至今,请问1、我符合代课教师摸底范围吗?2、两段教龄能续起来吗?
问 题: 律师您好,本人于 2005年10月入职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公司给入的五险一金,直到2011年3月因家中有事,想跟公司请假,公司碍于时间较长,就劝退,我办理了离职手续,2011年10月我又回到公司上班,这期间我没去过别的公司上班,保险关系也没转出过,公司当时是口头答应我把工龄给我续上的,我才又回到公司继续上班
我是1986年开始任民办代课教师的,1997年9月考入师范学校,1999.7月毕业成为公办教师,现在的工龄一直按照1999.7开始计算,以前的教龄不给计算,现在,我已经是50岁的人了,马上就要退休了,职称晋升成了难题,养老保险更是大问题,能不能给想办法解决呢?
75年至83年是县供销社合同工,83年7月因军务需要而随夫从军,现已退休,但工龄却从83年起计,已要求从75年起计被拒,理由为当时是临时工,不应计算为连续工龄,是这样的吗,有这样规定的吗?
我于1976年到县工矿企业亦工亦农工作至1981年,1982年至1988年在乡财政所做助征员,1989年在乡文化站工作至今,现在退休,请问工龄是怎样算的?
我原来是赤脚医生后来到医院工作,再调到供电部门工龄可以算连续吗?
我69年起在县防疫站从事血防工作(大寨记工),于74年起到大队任赤脚医生,78年经公社两委会讨论通过调到医院工作,又于86年经镇党委、政府讨论通过调到电力管理站工作,于96年企事业单位农民工改办劳动合同制工人。现在改行了,马上要退休了,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把做赤脚医生的工龄时间算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