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我的岗位是综合行政加业务助理,公司觉得工作量不饱和,除本职的工作外,现在公司要我在每天的工作中加上听4个小时的有关销售合规录音(此工作本身是由专门的法合部负责),并将此作为由法合部计算绩效考核的一部分,是否合理。
部门领导强制让们休息时间组织培训,不去还发邮件短信批评,还威胁将与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本来培训是一件好事,可是搞技术的有个水平高低,而且休息时间难免有自己的事要做.我认为这个培训是应该有选择的去参加学习,不用学一些重复的知识,在说谁在休息时间不会有点个人私事.可是领导威胁说将与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紧密挂钩。虽然现在没直接的经济处罚,谁知道这考评的时候会怎么样.请求帮助. 附邮件内容如下:(XX为名
三级士官和义务兵同年分配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但工资标准不同 原因是三级士官超期服役十年比义务兵时间
三级士官和义务兵同年分配到公益性岗位工作 但工资标准不同 原因是三级士官超期服役十年比义务兵时间长 这种说法成立吗 如果成立那义务兵工龄满十年后工资是否也要上调
我们公司的工资构成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A)+岗位津贴(B)+月度绩效奖(C)*系数+年度绩效奖(D
我们公司的工资构成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A)+岗位津贴(B)+月度绩效奖(C)*系数+年度绩效奖(D)*系数;AB两项每月固定全额发放,D项年终发放; 第一个问题: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只按A(已经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是否合法?因为据说每月固定发放的薪资都应算加班工资基数。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接受原工作岗位工作扣发绩效工资和不发年终奖金
劳动者在2011年11月劳动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在11月底与劳动者商议达成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商议中劳动者已明确表示不接受原承担的工作岗位工作,但用人单位在12月底以劳动者拒不接受原承担的工作岗位工作,为理由扣发9-12月的绩效奖金和2011年的年终奖金。 请问律师:用人单位此做法合法吗?劳动者
薪酬:底薪(1000)+绩效考核(600)+岗位津贴(100)+销售提成
不算提成,没有迟到,没有早退,应该是1700,但是2012三月份工资,4月10日发只有1200,这个算是违法吗,请律师帮我解答下
我单位薪酬制度规定本人岗位薪资为3000元,上个月开始实行绩效考核,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绩效工资为-500,当月到手2500元,请问绩效考核工资为负数时对岗位工资扣减是否符合劳动法?请问单位应如何规避? 都说要看公司制度,公司制度怎么样才算是合法的?????????
在半年前由于公司岗位空缺让我做了代理主管,现在公司找到了合适的人选来接替这个位置,在此期间多次以谈话的方式告知我不能胜任这个工作,不能完成任何等理由,叫我回原岗位工作。由于公司一直出过文件正式要我正式接任这个职位,所有公司现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让我与选定的人选交接工作。 (1)公司是否可以强行安排
我在参加工作以前接受了专项的培训。但是培训结束以后却没有将我分到培训的岗位。这样合同未到期我辞职也要赔违约金吗? 现在公司调整岗位到另一个我不想去的岗位。我提出辞职。但是领导不给批。说1是我要辞职的话就要赔违约金(就是前面培训这个)。第二个就是我3年的合同不到期。我想知道我现在不能辞职吗。
唐山最后一批工龄卖房,工龄用的全家4口人的,但钱是我出的,当时是1.5万,所有协议都是我的署名,但户主是公公的 请问离婚时财产分配怎么算,有我多少钱,是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