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进了一家制衣厂,上班时间不按劳动法,又拖工资,现在刚好怀孕了,想不做的,可是去辞工辞不到,说要什么证明,证明我怀孕了。可现在到南山医院开了证明,有了证明还是不人家走,说什么刚怀上,可以再继续做,意思就是说还是不让人家辞工,这怎么办?请各位拜托帮忙想个法子?在这里先谢谢了!
我上班整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受伤了,需要修养两个月,是否受劳动法保护,能得到什么赔偿?
我是十月15号正式上的班,并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任何协议,在十一月16号上班时间右小臂骨折,医生说需要休息两个月。我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吗 ?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我的医药费花了600多元后期还要继续进行复查还需要一笔费用。
因为我姐在公司是股东,跟其他股东闹了矛盾在退股,所以公司现在不让我上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劳动合同,我去了劳动局,但是我们管辖的劳动局有他们的亲戚一直说是协调,半年过去了到现在也不解决,我找个地方打工,但害怕这边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请求各位大律师帮我出个主意好吗?
进这厂没签合同,适用期(2个月)内辞工,厂方扣一星期工资是否符合劳动法?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告厂方。
本人于3.1号正常上班后 接到公司要加班的通知,加班时间是19.30到凌晨的1点多,事后公司只给一个半小时的补休,其余的加班时间以“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 搪塞过去,不予补休 也不发放加班工资,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们是国电集团平庄煤业公司企业普通员工不属于特殊岗位,执行的是双休日的工作时间制度,周一至周五每天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领导要周六和周日加班每天也是七个半小时工作时间。我们一个月工资3000多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各种奖金和津贴),可是我们的基本工资200元左右,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给。加一个班
我是一名国企职工,实行两班倒制,上一天班(24小时),休息一天,有间休铺。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领导随时查岗不在就扣钱。我们反映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领导说上班时间是超了,但劳动时间没有超,你们没事做的时候可以间休嘛。请问上班时间可以分成:劳动时间和间休时间吗?我们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时
各位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我妈妈在温州市苍南县宜山镇的一家小作坊上班,员工总共才6个人。所以在那里并没签有劳动合同。 过完年后我想让她帮我带儿子,然后我们两夫妻去上班,我儿子才出生8个月,所以就让她去找她老板辞工,从去年年底就已经开始跟她老板说了,可那老板总是找各种借口然后迟迟都不肯结工资给我妈
我于2013年3月16上班,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签订劳动法,我在2013年5月20号提交辞工书,6月20号离职,现在他叫我不用上班了,公司又不批我辞工,还压着工资不发,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