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7年6月20日在单位上班时腿部受伤,住院一个月。2007年10月15日单位因个人申请工伤鉴定而将本人停职停薪(单位未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及工伤保险)。07年12月28日被市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8级,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和原单位。原单位一直未提出异议。后我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判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工伤8级予以赔偿;单位不服,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08年10月12日区法院维持原判;现单位向市中院上诉,此案正在终审中,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在一年后提出对我的工伤进行重新鉴定。请问原单位适用第28条条款是否恰当?原单位在劳动仲裁和民事判决均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是否有权单方面提起重新鉴定?劳动鉴定经办机构是否应该受理?如受理,若鉴定结果与首次鉴定结果不一致,法院判决以哪次鉴定结论为依据? 因市中院正与本人商谈重新鉴定事宜,烦请您百忙之际能尽快回复为感!
我于07年6月20日在单位上班时腿部受伤,住院一个月。2007年10月15日单位因个人申请工伤鉴定而将本人停职停薪(单位未与全体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养老及工伤保险)。2007年12月28日被市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8级,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和原单位。原单位并未提出异议。后本人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父亲07年2月因肺癌晚期去世,已经领取完丧葬费用和住房基金 ,要领取抚恤金的话是不是要等到我母亲到55周岁才可以办理???有没有相关条文或文件里有规定。 我家这面不给 我可以找什么依据
如果在公司出现工伤 但是没有做任何鉴定 是否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
应保留那些文件 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当时并没有做工伤鉴定 我们保留了病历 烧伤的照片 公司颁发的救火荣誉证书 这些是否有用?大概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退休职工被聘用后,在工作时间被人打成轻伤,可否向单位要求进行工商鉴定,并要求得到工伤的有关赔偿。伤残鉴定为十级,可以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我于今年1月在车间工作时被机器压伤面部,眉毛下有一 条长约5公分宽约0.5公分的疤痕,额头上有一 条长约3公分宽约0.5公分的疤痕,就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
我是一名铁路员工、今年春运被抽调去跑临时客车。我自己的工作是一名电力工。在跑春运期,。不幸感染了结核病菌。回来后入院两次治疗了,现在稍有好转。还需继续吃药治疗。也要好好休息。在我治疗期间。单位扣了我部分奖金。请问。我这样的案例是否可以去申请鉴定工伤。再一个请问结核病人在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否不变。
本人是一名快递员..在工作中由于逆行,骑电动车不慎撞到一名52岁的骑自行车妇女.导致她人骨折受伤.经交警处理我负全责...这种情况我公司是否以工伤形势给予伤者赔付负责???急求解答 那公司这边会有什么赔付吗?我是在工作中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