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来公司近3年,早已经过了第一次试用期。4个月前我朋友调换了工作岗位,公司又与他约定了新岗位3个月试用期。请问公司是否违法?如果违法我朋友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呢?
本人在一家医院试岗,用人单位约定试岗期2个月,但是过了2周后,用人单位以本人不适合岗位为由将本人辞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原在厂内开叉车,后因原因不明,要求调离包装车间工作,合同中没有说明厂部可以随便调动本人工作,现在厂部说明,如果本人不愿继续工作,就作为自动离场处理,这符合劳动法吗?作为劳动者该怎么处理?(合同期签订为3年)
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7个月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并已经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请教: 1、能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个月的赔偿金; 2、至今,劳动者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
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可以无条件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是否违法?
本人认为是违法的 1、显失公平,变更工作岗位,内容应该是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合同签订之时变更工作岗位的事实还没有发生,剥夺了劳动者对具体事情具体分析的选择权。 2、缺少协商主体,具体什么样的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作强度都没有确定,双方协商什么东西,没有协商的主体哪里来的协商
我98年7月分进公司至今,现合同上签的是制造部管理,但现在公司因各种理由要调我去流水线做操作工,我不愿意,该怎么办?他们这种做法到底符合不符合劳动法呢?
用人单位想我走但又不想赔偿什么,我在公司做了一年零五天了,公司的合同是一年一个月的,公司就调我去我不想去的岗位上班,我说不去,他就说那你只能离职,不服从就只能离职,离职后听一个朋友说逼迫离职的可以申请仲裁的,我想知道我已经签字离职了还可以申请仲裁吗?我有赢的机会吗?
请问单位最低保障金发两百是否合理,全部上班人员却分为待岗和在岗,工薪不同
我们是一家国有单位,市里指派了新领导上台以后,拒给我们缴纳三险一金不说,并让我们上班人员分成两批,一批拿全工资,一批拿最低工资,两百元,每天四次签到。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方式是否合法,同样上班的都是正式员工,手续齐全,待遇不同不说,而且三险一金也不缴纳。
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试用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不交保险,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或赔偿
山东济南。毕业后来到公司,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时间签了2011年2月-2012年2月,试用期合同有一条:若双方没有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之后没有转正。也没用签订正式合同,公司不交保险,而今2013年5月。 1.是否可以提出补交保险(补交时间段是从什么时候起?)或赔偿. 2.试用期一年是否违法?是否可以提出双倍工资
本是老师,考了外地的学校老师,那边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我档案是挂在学校集体户口,要学校开具,可是学校拒绝我的辞职申请且不愿意为我开具计生证明,同时拒绝为我办理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这些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